2020年10月10日,國務院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聯席會議召開電視電話會議,部署全國開展“斷卡”行動,杭州市公安機關由刑偵部門牽頭,各警種參與,集中優勢兵力,先后多次推進“斷卡”颶風行動,全力開展打擊治理涉案“兩卡”突出問題專項行動。
杭州蕭山警方在上級公安機關的統一部署指導下,持續開展“斷卡”行動,強勢推進,迅速行動,高舉利劍,斬斷黑手。強勢打擊了為這些詐騙團伙提供銀行卡、手機卡、社交平臺賬戶的不法分子,進一步擠壓詐騙團伙的生存空間。
“斷卡”行動中,公安機關將聯合銀行、通信管理部門對非法販賣“兩卡”人員實施懲戒。
蕭山第二批因販賣手機卡
被懲戒人員名單
根據《浙江省涉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不良信用通信網用戶和高風險號碼管理意見(試行)》相關規定,被懲戒人員信息將被錄入杭州市辦理手機卡黑名單系統,名下保留1個手機號,名下其它所有手機卡暫停使用,被懲戒的單位和個人不得辦理手機卡復通業務,不得注銷原手機卡,兩年內不得新開手機卡。
蕭山第二批因販賣銀行卡
被懲戒人員名單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范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銀發[2019]85號),受懲戒的個人5年內將被暫停其銀行賬戶非柜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并不得新開立賬戶。懲戒期滿后,受懲戒的個人辦理新開立賬戶業務的,銀行和支付機構應加大審核力度。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將上述個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范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銀發[2019]85號),受懲戒的個人5年內將被暫停其銀行賬戶非柜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并不得新開立賬戶。懲戒期滿后,受懲戒的個人辦理新開立賬戶業務的,銀行和支付機構應加大審核力度。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將上述個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
被懲戒人將受到:
1、手機、寬帶、固定電話停止辦理新入網業務6個月至2年。
2、銀行賬戶5年內暫停非柜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并不得新開賬戶。
懲戒期滿后,受懲戒的單位和個人辦理新開立賬戶業務的,銀行機構應加大審核力度等懲戒措施。
也就意味著用不了網上銀行,用不了各大銀行的APP,也無法使用所有依賴移動支付的生活類APP,包括微信、支付寶在內的支付賬戶。
想給別人轉賬哪怕1分錢,都要跑到銀行網點排隊拿號到柜臺辦理,更別說用微信、支付寶買單了。
一旦被懲戒,在個人征信上就會有污點。以后貸款或者申請房貸、車貸都會受到影響。
蕭山警方將持續依法嚴厲打擊出售、出租、出借、轉讓名下對公賬戶、個人銀行卡、電話卡等違法犯罪行為,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正告為謀取非法利益,販賣銀行賬戶、手機卡的違法犯罪人員,立即停止違法犯罪行為,早日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
“斷卡”行動
簡單來說,斷卡行動要懲戒的人都是因為一個原因:非法出售、出租、出借或者購買銀行卡四件套(身份證件號碼、銀行卡、手機卡、U盾)。
”斷卡“行動斷的是哪些卡?
在銀行卡方面,包括個人銀行卡、對公賬戶及結算卡、還包括非銀行支付機構賬戶,也就是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
在手機卡方面,既包括平時所用的三大運營商的手機卡,也包括虛擬運營商的電話卡、物聯網卡。
重點打擊對象
重點打擊從事收購販賣“兩卡”的人員,依法從嚴懲處涉“兩卡”犯罪團伙,主要包括:
開卡團伙
在各地運營商、銀行金融機構開辦電話卡、手機卡的人員。
帶隊團伙
在各類QQ群、微信群等發布收購手機卡、銀行卡信息,與開卡團伙交易后收取手機卡、銀行卡,交給收卡團伙。
誘騙或者組織他人開辦電話卡、銀行卡的團伙,這類團伙經常以“掃村”、“掃校”方式忽悠村民、大學生辦卡。
收卡團伙
主要是接收開卡團伙手機卡、電話卡的團伙,這些人又稱“卡頭”。
販卡團伙
主要是接收全國各地收卡團伙辦理的電話卡、銀行卡,層層販賣賺取差價的人員。
出售“兩卡”的危害
任何一宗電信網絡詐騙,都離不開信息流(通過、短信、網絡等方式發布虛假廣告)和資金流(通過銀行卡、第三方支付等轉賬)兩要素,而信息流和資金流最重要的載體就是手機卡和銀行卡。被收購的“兩卡”被大量運用于電信網絡詐騙、網絡賭博、洗錢等多類違法犯罪活動中,加劇了新型網絡違法犯罪的泛濫。
銀行卡一旦被收購很可能會被用于不法行為。部分出借、出租、售賣個人銀行卡的人員不僅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還會給個人生活帶來極大的不便!
因此,全國“斷卡”行動是從源頭上遏制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高發態勢的重要舉措。
警方提示:
1、買賣、出借對公賬戶以及銀行卡、電話卡等是違法行為,違法違規行為會記錄到個人征信報告,影響貸款、辦理支付業務,還可能涉嫌犯罪,在此提醒廣大群眾千萬不能貪圖私利觸碰法律底線!
2、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銀行卡、網銀U盾等賬戶存取工具,保護好登錄賬號和密碼等個人信息,對于廢棄不用的銀行卡應及時辦理銷戶業務,并將卡片磁條毀損,不隨意丟棄!
3、如發現上述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10向公安機關舉報。
來源:杭州網
聲明:本文已注明轉載出處,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聯系郵箱:news@ersanli.cn
搜浪信息科技發展(上海)有限公司 備案號:滬ICP備1700567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