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 卡/ 行 /動
你必須知道的那些事
01 “斷卡”行動概況
什么是“斷卡行動”?
當前,全國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形勢嚴峻復雜,非法開辦販賣電話卡、銀行卡是此類犯罪持續高發的重要根源,危害十分嚴重。為嚴厲打擊整治涉“兩卡”違法犯罪活動,堅決遏制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高發態勢,2020年10月10日,國務院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決定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斷卡”行動。
“斷卡”行動斷的是哪些卡?
手機卡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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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運營商 的手機卡 | 虛擬運營商 的電話卡 | 物聯網卡 |
銀行卡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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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銀行卡 | 對公賬戶 及結算卡 | 非銀行 支付機構賬戶 |
為什么要斷這些卡呢?
“實名不實人”的電話卡,不但被犯罪分子用于電信詐騙,還會被用來實施網絡販毒、網絡賭博等犯罪,這些犯罪所得的錢款大部分都是通過買賣的銀行卡、對公賬戶或者第三方支付賬戶走賬,難以追查和打擊。
“斷卡”行動的打擊對象是誰?
開卡團伙
自行或者經組織前往銀行、營業廳或者通過信息化手段開辦銀行卡、電話卡的人員(俗稱“卡農”),以及金融機構、運營商內部利用管理漏洞大批量開設電話卡、銀行卡或者為開設提供便利的“內鬼”。
帶隊團伙
誘騙或者組織他人開辦電話卡、銀行卡的團伙,這類團伙經常以“掃村”、“掃校”的方式誘騙村民、大學生辦卡,性質十分惡劣。
收卡團伙
主要是接受帶隊團伙手機卡、銀行卡的團伙,這些人又稱“卡頭”。
販卡團伙
主要是接受全國各地收卡團伙辦理的電話卡、銀行卡,層層販賣賺取差價的人員。
02 “斷卡”行動與我有關嗎?
“斷卡”行動
與我們每個人都息息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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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個人征信甚至構成犯罪
個人名下銀行卡及電話卡如果被收購,便有極大的可能會淪為犯罪分子的作案工具,一旦個人名下有一張涉案卡,其余銀行卡或電話卡的業務辦理都會受到影響甚至被暫停。不僅如此,出租、出售、販賣個人銀行卡及電話卡將影響個人征信甚至構成犯罪。
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增設的罪名,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行為,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2019年11月最高法、最高檢出臺了司法解釋,對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有關認定問題作了更加具體的規定。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刑法》第312條規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刑法》第177條之一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明知是偽造的信用卡而持有、運輸的,或者明知是偽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運輸,數量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數量較大的;
(三)使用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信用卡的;
(四)出售、購買、為他人提供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我們能做什么?
●不出租、出借、出售金融賬戶,包括銀行卡、支付二維碼等。
●通過正規渠道辦理賬戶業務,在ATM機等自助設備操作時,注意安全防范。
●保護好賬戶信息,妥善保管好個人身份證件、銀行卡、網銀U盾、手機等。
●不登錄來歷不明的網址、不點擊手機短信和郵件中未知鏈接,不隨意下載可疑APP。
●設置較為復雜賬戶密碼,不適用簡單數字排列的密碼或以生日、證件號碼、電話號碼作為密碼。
●從銀行官網下載安裝網上銀行、手機銀行安全控件和客戶端軟件,關閉計算機系統遠程登錄功能。
來源:肅南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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