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南平政法
今年10月10日國務院、公安部組織召開聯席會議宣告全國公安機關嚴厲打擊整治“非法開辦販賣銀行卡、電話卡”違法犯罪行為
南平公安“雷霆出擊”
我市公安機關按照“省廳主導、市級初研、縣區主戰、派出所主防主控”的工作模式,堅持以打開路,以打促防,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打擊、治理、懲戒販賣“兩卡”違法犯罪團伙的“斷卡”行動,著重打平臺、斷鏈條、挖金主、端窩點。截至目前,全市共查處“斷卡”類涉詐案件56起,抓獲違法嫌疑人365名,繳獲銀行卡1078張,手機卡5407張,涉案金額2758萬余元,進一步鏟除販賣“兩卡”犯罪的土壤,對違法犯罪形成有力震懾。
延平警方
今年8月,延平警方成功搗毀一個販賣對公賬戶及個人賬戶的窩點,抓獲以王某為首的犯罪嫌疑人共76名,查獲銀行卡230余張。經查,該團伙犯罪嫌疑人王某、余某等人自2019年9月以來,從事販賣公賬戶及個人賬戶,涉案金額達2000余萬元。目前,延平警方已將余某等40余名犯罪嫌疑人移送延平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建陽警方
為深入推進“斷卡”專項行動,進一步打擊治理電信網絡違法犯罪工作,建陽刑偵大隊聯合童游派出所對轄區的商業綜合體、寫字樓、商住兩用樓,金融企業集中區等重點區城開展清查。10月28日,清查組在一小區內查獲以余某華為首的販賣手機卡團伙共11人,現場查獲手機卡52張,電腦11臺,手機32部。經查,該團伙通過安排人員辦理手機卡轉賣給境外電信網絡犯罪分子使用,從中獲取非法利益。目前,涉案犯罪嫌人已被依法采取強制措施。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建甌警方
2020年10月,建甌警方接到人行建甌支行報案:某銀行客戶馮某存在洗錢嫌疑:一個普通的美容院打工妹,在不到一年的時間里,銀行賬戶交易流水達3300余筆,金額達4580余萬元。當天下午,偵查員在城區某美容院抓獲馮某。經審訊,馮某供認:其于2019年8月認識外地男子“小李”,得知出租銀行卡每月可得到一筆可觀收入時,特意到某銀行辦了銀行卡和U盾,以月租1000元的價格租給“小李”。至案發時,馮某共非法獲利1萬余元。此外,馮某還將親友的5套銀行卡和U盾轉租給“小李”非法牟利。10月27日,馮某因涉嫌幫助電信網絡犯罪活動罪被警方刑拘。
邵武警方
自公安部、省廳部署推進“斷卡”行動以來,邵武市局按照上級公安機關部署,立足工作實際、主動出擊,全面拓展“斷卡行動”的宣傳和打擊力度,嚴厲打擊、治理、懲戒販賣“兩卡”違法犯罪活動。11月5日,經過縝密偵查,邵武市局抽調50余名民警、協警,展開“斷卡”行動集中收網突擊戰,成功打掉1個販賣銀行卡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10名,扣押銀行卡43張、手機卡12張、筆記本電腦3臺、營業執照2張、POS機1臺。
下一步,南平公安將會繼續加大打擊力度,以雷霆之勢嚴查嚴處此類犯罪活動,斬斷電信網絡詐騙黑灰產業鏈條!
全國“斷卡行動”你需要知道的那些事
一、“斷卡”行動是“斷”什么“卡”?斷卡”行動中的兩卡指廣義上的兩卡包括:手機卡,銀行卡。手機卡:既包括我們平時所用的三大運營商的手機卡,也包括虛擬運營商的電話卡,同時還包括物聯網卡。銀行卡:既包括個人銀行卡,也包括對公賬戶及結算卡,同時還包括非銀行支付機構賬戶,即我們平時所說的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
二、為什么要“斷卡”?
“實名不實人”的電話卡,不但被犯罪分子用來搞電信詐騙,還會用來搞網絡販毒、網絡賭博等犯罪,而這些錢大部分都是通過買賣的銀行卡、對公賬戶或者第三方支付賬戶走賬,難以追查和打擊。“斷卡”行動針對的就是非法開辦販賣電話卡、銀行卡的違法犯罪行為。
只有嚴防、嚴打、嚴治“兩卡”犯罪產業鏈條,才能有效提升對違法犯罪尤其是電信網絡詐騙的打擊效能!
三、“斷卡”行動怎么開展?
三大舉措:打擊、整治、懲戒
打擊誰?“兩卡”買賣鏈條上的所有人
開卡團伙:自行或者經組織前往銀行、營業廳或者通過信息化手段開辦銀行卡、電話卡的人員(即“卡農”),以及金融機構、運營商內部利用管理漏洞大批量開設電話卡、銀行卡或者為開設提供便利的“內鬼”。
帶隊團伙:誘騙或者組織他人開辦電話卡、銀行卡的團伙,這類團伙經常以“掃村”、“掃校”方式忽悠村民、大學生辦卡,性質十分惡劣。收卡團伙:主要是接收帶隊團伙手機卡、電話卡的團伙,這些人又稱“卡頭”。有些物流公司、公司的員工也參與收卡。
販卡團伙:主要是接收全國各地收卡團伙辦理的電話卡、銀行卡,層層販賣賺取差價的人員。
整治誰?重點地區和重點行業
重點地區:“涉案”兩卡較多的開辦地、戶籍地;“涉案”兩卡的中轉地。重點行業:金融行業。主要包括各銀行網點、第三方支付機構,很多單位為了業績放松開戶限制,成為開卡團伙心中的“圣地”。
重點行業:通訊行業。既包括移動、聯通、電信三大運營商、虛擬運營商,也包括他們的代理渠道、線上銷售渠道等。懲戒誰?懲戒、曝光“兩卡”違法失信人員或者單位
對公安機關認定的出租、出售、出借、購買銀行賬戶或者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及相關組織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虛構代理關系開立銀行賬戶或者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將采取以下幾種措施:
(1)5年內暫停其銀行賬戶非柜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并不得為其新開立賬戶。(2)懲戒期滿后,新開立賬戶業務的,銀行和支付機構應加大審核力度。(3)人民銀行將上述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并向社會公布。
涉“兩卡”人員面臨的懲戒
手機卡方面:公安機關認定的出租、出借、出售手機卡,且被用于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造成損失的失信用戶,三大基礎運營商要實施只保留1張電話卡,五年內不得辦理手機卡入網業務。銀行卡方面:公安機關認定的失信用戶,實施僅保留1張銀行卡,5年內不得新開賬戶、暫停非柜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的懲戒措施。同時,納入金融信用基礎數據庫管理,錄入個人征信。
閑置卡請注銷或自行妥善保管,如因貪小便宜出售、出租、出借銀行卡和手機卡涉嫌違法犯罪,最高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身份證有遺失經歷、前期電話卡或者銀行卡有異常情況的人,一定要抽空去查詢下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電話卡或者銀行卡存在,以免被當做“違法犯罪嫌疑人”進行打擊、懲戒,影響個人生活;發現非法買賣行為,請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舉報電話: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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