擎達充電樁非常好。
1、提供人機交互操作;提供直流、交流充電接口;
2、具備語音提示功能;具備刷卡功能;
3、具備打印憑條的功能;
4、和BMS實時通信,獲取動力電池類型、單體電壓、剩余容量、溫度、告警等信息;
5、向充電機發生控制指令、開關信號,控制充電機啟動與停止,獲取充電機狀態信息;
6、具備充電接口的連接狀態判斷、聯鎖、控制導引等完善的安全保護控制邏輯;
7、具備CAN2.0B、RS485通訊接口,可以和集中監控通信,上送充電狀態信息;
8、具備漏電、短路、過壓、欠壓、過流等保護功能,確保充電樁(栓)安全可靠運行;防護等級IP54。
①在充電樁沒有與動力蓄電池建立連接時,充電樁經過自檢后自動初始化為常規控制充電方式(可選擇手動、IC卡或充電樁監控系統操作方式)。充電樁采用手動操作時,應具有明確的操作指導信息。
②在充電樁與動力蓄電池建立連接后,通過通信獲得動力蓄電池的充電信息,自動初始化為動力蓄電池自動控制充電方式。
③電動汽車充電樁對供電電壓的要求如下。
a.直流充電樁的輸入額定線電壓為380V±38V、50Hz±1Hz的三相交流電。
b.對于容量小于(等于)5kW的交流充電樁,輸入額定電壓為220V±22V、50Hz±1Hz的單相交流電。
c.對于容量大于5kW的交流充電樁,輸入額定線電壓為380V±38V、50Hz±1Hz的三相交流電。
d.交流輸入隔離型AC/DC充電樁的輸出電壓為額定電壓的50%~100%,并且輸出電流為額定電流時,功率因數應大于0.85,效率應大于等于90%。
④電動汽車充電樁接口和通信要求如下。
a.充電樁接口。充電樁與電動汽車之間的連接應包括以下幾部分:高壓充電線路、充電控制導引線、充電控制電源線、充電監控通信連接線、接地保護線。同時,充電樁應預留與充電站監控系統連接的通信接口。
b.充電樁通信要求。推薦采用CAN總線以及CAN2.0協議作為充電樁的通信總線和通信協議。通信內容包括動力蓄電池單體、模塊和總成的相關技術參數,充電過程中蓄電池的狀態參數,充電樁工作狀態參數,車輛基本信息等。
具體如下:
一、交流式
交流充電樁(栓)技術要求:
1、環境條件要求
①工作環境溫度:-20℃~+50℃;
②相對濕度:5%~95%;
③海拔高度:≤1000m;
④安裝地點:戶外;
⑤抗震能力:地面水平加速度0.3g;
地面垂直加速度0.15g;
設備應能承受同時作用持續三個正弦波,并且安全系數應大于1.67;
2、結構要求
①交流充電樁(栓)殼體應堅固;
②結構上須防止手輕易觸及露電部分;
③交流充電樁(栓)應選用厚度1.0以上鋼組合結構,表面采用浸塑處理,并充分考慮散熱的要求。充電樁(栓)應有良好的防電磁干擾的屏蔽功能;
④充電樁(栓)應有足夠的支撐強度,應提供必要設施,以保證能夠正確起吊、運輸、存放和安裝設備,且應提供地腳螺栓孔;
⑤樁(栓)體底部應固定安裝在高于地面不小于200mm的基座上。基座面積不應大于500mm×500mm;
⑥樁(栓)體外殼應采用抗沖擊力強、防盜性能好、抗老化的材質;
⑦非絕緣材料外殼應可靠接地;
3、電源要求
①輸入電壓:單相220V;
②輸出功率:單相220V/5KW;
③頻率:50Hz±2Hz;
④允許電壓波動范圍為:單相220V±15%;
4、電氣要求
①插頭與插座正確連接確認成功后,帶負載可分合電路方可閉合,實現對插座的供電;
②漏電保護裝置應安裝在供電電纜進線側;
③低壓配電設備及線路的保護應滿足《低壓配電設計規范》(GB/50053)中的相關規定;
④對IT系統配電線路,當第一次接地故障時,應由絕緣監察裝置發出音響或燈光信號,當發生第二次異相接地故障時應由過電流保護電器或漏電電流動作保護器切斷故障電路;
⑤照明配電系統中,照明和插座回路不宜由同一回路供電。插座回路的電源側應設置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其額定動作電流為30mA;
6、安全防護功能
①交流充電樁(栓)應具備急停開關,可通過手動或遠方通信的方式緊急停止充電;
②交流充電樁(栓)應具備輸出側的漏電保護功能;
③交流充電樁(栓)應具備輸出側過流和短路保護功能;
④交流充電樁(栓)應具有阻燃功能;
7、IP防護等級
交流充電樁(栓)應遵守IP54(在室外),并配置必要的防雨、防曬裝置;
8、三防(防潮濕,防霉變,防鹽霧)保護
充電機內印刷線路板、接插件等電路應進行防潮濕、防霉變、防鹽霧處理,其中防鹽霧腐蝕能力滿足GB/T4797.6-1995《電工電子產品自然環境條件塵、沙、鹽霧》中表9的要求,使充電機能在室外潮濕、含鹽霧的環境下正常運行;
9、防銹(防氧化)保護
充電樁(栓)鐵質外殼和暴露在外的鐵質支架、零件應采取雙層防銹措施,非鐵質的金屬外殼也應具有防氧化保護膜或進行防氧化處理;
10、防風保護
安裝在平臺上的充電機以及暴露在外的部件應能承受GB/T4797.5-9《電工電子產品自然環境條件降水和風》中表9規定的不同地區、不同高度處相對風速的侵襲;
11、防盜保護
電樁(栓)外殼門應裝防盜鎖,固定交流充電樁(栓)的螺栓必須在打開外殼門后方能安裝或拆卸;
12、溫升要求
交流充電樁(栓)在額定負載長期連續運行,內部各發熱元器件及各部位溫升應不超過Q/GDW397\2009中表2規定;
13、平均故障間隔時間(MTBF)
MTBF應不小于8760h;
14、安裝垂直傾斜度不超過5%;
15、設備安裝地點不得有爆炸危險介質,周圍介質不含有腐蝕金屬和破壞絕緣的有害氣體及導電介質
二、直流式
a)充電樁(栓)電源輸入電壓:三相四線380VAC±15%,頻率50Hz±5%;
b)充電樁(栓)應滿足充電對象
c)充電樁(栓)輸出為直流電,輸出電壓滿足充電對象的電池制式要求;
d)最大輸出電流滿足充電對象的電池制式1C的充電要求,并向下兼容;
e)充電方式分為常規和快速2種方式,常規為5小時充電方式,快速為1小時充電方式(針對不同電池類型選擇);
f)實現智能IC管理;
g)每個充電樁(栓)自帶操作器,以供用戶進行充電方式選擇和操作指導,并顯示電動車電池狀態和用戶IC卡資費信息,實現無人管理;
h)充電樁(栓)接口應符合GB/TXXXXXXXX電動汽車傳導式充電接口(暫行)中直流充電接口的相關規定;
i)充電樁(栓)通訊接口采用CAN通訊接口,通信協議按照GB/TXXXXXXXX電動汽車電池管理系統與非車載充電機之間的通信協議(暫行)的規定執行(充電對象為鋰電池電動車);
j)充電樁(栓)對充電過程中的非正常狀態應具備相應的報警和保護功能;
k)充電樁(栓)對電池的狀態要監控,根據電池的溫度,電壓對充電曲線,充電電流,充電壓自動調整;
l)充電樁(栓)采用強制風冷;
m)充電樁(栓)防護等級符合《GB4208-1993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IP54要求;
充電樁通訊故障需要盡快解決通訊故障通常會導致計費無法正常進行,嚴重影響用戶的充電體驗
出現故障后,需要及時聯系充電樁廠家或技術人員進行檢修和處理,避免故障加重,影響后續的使用
此外,在維護充電樁的過程中,注意定期檢查和保養設備,加強設備維護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
充電樁顯示車輛未連接
檢查快充口CC1端與PE端是否有1kΩ電阻;檢查快充口導電層是否脫落;檢查充電槍CC2與PE是否導通。
動力電池繼電器未閉合
檢查充電樁輸出正極喚醒信號是否正常;檢查充電樁輸出負極喚醒信號與PE是否導通;檢查充電樁CAN通信是否正常。
電池繼電器正常閉合,但無輸出電流檢查充電樁與動力電池BMS軟件版本是否匹配;檢查高壓連接器及線纜是否正確連接;用診斷儀查看充電監控狀態。
DC/DC轉換器不工作
檢查連接器是否正常連接;檢查高壓熔斷絲是否熔斷;檢查使能信號輸入是否正常(12V)。
120KW雙電同充樁的工作原理
本系統為電動汽車電池提供必要的直流電源,集電源轉換,充電控制,管理及充電管理于一體。
在充電過程中,通過與電池管理系統的通訊,實現主體的內部查詢、顯示和通訊,從而實現整個充電過程的智能控制系統。
本產品采用模塊化設計,多項保護功能,人性化的畫面提示功能,自動充電控制;
可提供CAN,以太網,GPRS等多種通信接口,可與監控中心,運行管理中心進行實時通訊,接受監控。
對充放電架連接狀態進行實時監測,當發生連接異常時,通過控制中心指令限制車載充放電機的輸出功率等,為個人和車輛充電時保證安全。
一、交流式
交流充電樁(栓)技術要求:
1、環境條件要求
①工作環境溫度:-20℃~+50℃;
②相對濕度:5%~95%;
③海拔高度:≤1000m;
④安裝地點:戶外;
⑤抗震能力:地面水平加速度0.3g;
地面垂直加速度0.15g;
設備應能承受同時作用持續三個正弦波,并且安全系數應大于1.67;
2、結構要求
①交流充電樁(栓)殼體應堅固;
②結構上須防止手輕易觸及露電部分;
③交流充電樁(栓)應選用厚度1.0以上鋼組合結構,表面采用浸塑處理,并充分考慮散熱的要求。充電樁(栓)應有良好的防電磁干擾的屏蔽功能;
④充電樁(栓)應有足夠的支撐強度,應提供必要設施,以保證能夠正確起吊、運輸、存放和安裝設備,且應提供地腳螺栓孔;
⑤樁(栓)體底部應固定安裝在高于地面不小于200mm的基座上。基座面積不應大于500mm×500mm;
⑥樁(栓)體外殼應采用抗沖擊力強、防盜性能好、抗老化的材質;
⑦非絕緣材料外殼應可靠接地;
3、電源要求
①輸入電壓:單相220V;
②輸出功率:單相220V/5KW;
③頻率:50Hz±2Hz;
④允許電壓波動范圍為:單相220V±15%;
4、電氣要求
①插頭與插座正確連接確認成功后,帶負載可分合電路方可閉合,實現對插座的供電;
②漏電保護裝置應安裝在供電電纜進線側;
③低壓配電設備及線路的保護應滿足《低壓配電設計規范》(GB/50053)中的相關規定;
④對IT系統配電線路,當第一次接地故障時,應由絕緣監察裝置發出音響或燈光信號,當發生第二次異相接地故障時應由過電流保護電器或漏電電流動作保護器切斷故障電路;
⑤照明配電系統中,照明和插座回路不宜由同一回路供電。插座回路的電源側應設置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其額定動作電流為30mA;
6、安全防護功能
①交流充電樁(栓)應具備急停開關,可通過手動或遠方通信的方式緊急停止充電;
②交流充電樁(栓)應具備輸出側的漏電保護功能;
③交流充電樁(栓)應具備輸出側過流和短路保護功能;
④交流充電樁(栓)應具有阻燃功能;
7、IP防護等級
交流充電樁(栓)應遵守IP54(在室外),并配置必要的防雨、防曬裝置;
8、三防(防潮濕,防霉變,防鹽霧)保護
充電機內印刷線路板、接插件等電路應進行防潮濕、防霉變、防鹽霧處理,其中防鹽霧腐蝕能力滿足GB/T4797.6-1995《電工電子產品自然環境條件塵、沙、鹽霧》中表9的要求,使充電機能在室外潮濕、含鹽霧的環境下正常運行;
9、防銹(防氧化)保護
充電樁(栓)鐵質外殼和暴露在外的鐵質支架、零件應采取雙層防銹措施,非鐵質的金屬外殼也應具有防氧化保護膜或進行防氧化處理;
10、防風保護
安裝在平臺上的充電機以及暴露在外的部件應能承受GB/T4797.5-9《電工電子產品自然環境條件降水和風》中表9規定的不同地區、不同高度處相對風速的侵襲;
11、防盜保護
電樁(栓)外殼門應裝防盜鎖,固定交流充電樁(栓)的螺栓必須在打開外殼門后方能安裝或拆卸;
12、溫升要求
交流充電樁(栓)在額定負載長期連續運行,內部各發熱元器件及各部位溫升應不超過Q/GDW397\2009中表2規定;
13、平均故障間隔時間(MTBF)
MTBF應不小于8760h;
14、安裝垂直傾斜度不超過5%;
15、設備安裝地點不得有爆炸危險介質,周圍介質不含有腐蝕金屬和破壞絕緣的有害氣體及導電介質
二、直流式
a)充電樁(栓)電源輸入電壓:三相四線380VAC±15%,頻率50Hz±5%;
b)充電樁(栓)應滿足充電對象
c)充電樁(栓)輸出為直流電,輸出電壓滿足充電對象的電池制式要求;
d)最大輸出電流滿足充電對象的電池制式1C的充電要求,并向下兼容;
e)充電方式分為常規和快速2種方式,常規為5小時充電方式,快速為1小時充電方式(針對不同電池類型選擇);
f)實現智能IC管理;
g)每個充電樁(栓)自帶操作器,以供用戶進行充電方式選擇和操作指導,并顯示電動車電池狀態和用戶IC卡資費信息,實現無人管理;
h)充電樁(栓)接口應符合GB/TXXXXXXXX電動汽車傳導式充電接口(暫行)中直流充電接口的相關規定;
i)充電樁(栓)通訊接口采用CAN通訊接口,通信協議按照GB/TXXXXXXXX電動汽車電池管理系統與非車載充電機之間的通信協議(暫行)的規定執行(充電對象為鋰電池電動車);
j)充電樁(栓)對充電過程中的非正常狀態應具備相應的報警和保護功能;
k)充電樁(栓)對電池的狀態要監控,根據電池的溫度,電壓對充電曲線,充電電流,充電壓自動調整;
l)充電樁(栓)采用強制風冷;
m)充電樁(栓)防護等級符合《GB4208-1993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IP5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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