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目前沒有專門的《充電樁安裝條例》,但是該市有相關規定和標準,下面是一些具體信息供參考:
1.佛山市政府鼓勵社會力量投資建設充電基礎設施,并支持企業、個人等各類經濟組織開展充電服務業務。
2.充電樁的設置要符合國家及地方相關標準,如GB/T18487.1-2015《新能源汽車換電站第1部分:通用技術條件》、GBT20234.3-2015《道路車輛用交流接觸器和插頭應用指南》等。
3.充電樁應當符合安全可靠性要求,使用材料應當符合環保要求。在室外架設時必須確保防水防雷措施完備。
4.充電服務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具備相應資質和技能,提供優質、便捷、高效的服務。
請注意,在進行充電樁安裝之前,建議咨詢當地相關部門以了解最新的規定和標準,并遵循這些規定與標準進行操作。
佛山市公共充電樁電價,由時:對應時段大工業電價+運營商服務費構成。服務費一般約為0.40-0.60/度,而各時段大工業電價如下
峰段(10:00-12:00;14:00-19:00)電價執行標準:1.06536875分/度(含稅),平段(8:00-10:00;12:00-14:00;19:00-24:00)電價執行標準:0.63806875元/度(含稅),谷段(0:00-8:00)電價執行標準:0.25966875元/度
就是(0:00-8:00)充電,電費約0.65-0.85/度
佛山市發展和改革局了解到,目前個人在自有停車庫、停車位,各居住區、單位在既有停車泊位安裝充電設施的,無需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但要向供電部門提交報裝申請。
佛山供電局方面則答復,如果業主在小區產權車位上安裝充電樁,報裝材料之一就是《物業同意書》。
1.提出申請:申請人需要向相關部門或機構提交申請,提供詳細的建設計劃、設計方案、投資估算等信息。
2.審核初審:相關部門或機構進行初步審核,檢查申請材料是否齊全、符合規定,并進行初步評估。
3.環評審批:如果充電站規模較大,可能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相關部門會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和審批,確認充電站對環境的影響是否符合規定。
4.技術評估:相關技術部門對充電站的設計方案進行評估,包括充電設備的質量、充電技術標準等的符合性。
5.土地審批:如果充電站需要用到土地,可能需要進行土地審批手續,包括土地使用權的申請和獲得。
6.建設規劃審批:相關城市規劃部門對充電站建設項目進行規劃審批,確保項目符合城市規劃和土地用途規劃。
7.安全審查:相關安全部門對充電站的安全設施、消防設備等進行審查,確保充電站符合安全要求。
8.電力接入申請及配套設施:申請人需要向供電公司提交電力接入申請,并確認充電站所需的電力配套設施是否滿足要求。
9.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將收到審批結果通知,通知申請是否獲批以及相關要求和條件。
請注意,以上流程僅供參考,實際的審批流程可能因地區和政策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議在具體申請前,咨詢當地的相關部門或機構,了解具體的充電站建設審批流程和要求。
將電源擋位調至OFF擋,整車解鎖,打開交流充電插座的艙蓋與保護蓋。
將充電樁自帶的車輛插頭與車輛插座連接。
按照充電設備的指導步驟操作,并啟動充電。
組合儀表點亮充電連接指示燈,同時顯示充電畫面。
第一檔:夏季(5-10月)0-260度/非夏季(11-4月)0-200度,電價為0.5902元/度
第二檔:夏季(5-10月)261-600度/非夏季(11-4月)201-400度,電價為0.6402元/度
第三檔:夏季(5-10月)601度及以上/非夏季(11-4月)401度及以上,電價為0.8902元/度
峰谷電價
峰谷電價:基礎(平段)電價為0.5902元/度、低谷電價為0.2951元/度、高峰電價為0.9738元/度。
合表用戶:電價為0.6272元/度
第一檔:夏季(5-10月)0-260度/非夏季(11-4月)0-200度,電價為0.5902元/度
第二檔:夏季(5-10月)261-600度/非夏季(11-4月)201-400度,電價為0.6402元/度
第三檔:夏季(5-10月)601度及以上/非夏季(11-4月)401度及以上,電價為0.8902元/度
峰谷電價
峰谷電價:基礎(平段)電價為0.5902元/度、低谷電價為0.2951元/度、高峰電價為0.9738元/度。
合表用戶:電價為0.6272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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