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攜號轉網服務管理,保護用戶合法權益,促進電信業健康發展,根據工信部《攜號轉網服務管理規定》,結合中國移動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服務原則
保障用戶的自由選擇權,不斷完善服務機制,加強客服人員培訓,統一服務規則,提升服務質量,為用戶提供便捷高效的攜號轉網服務。
二、服務范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申請、辦理和提供攜號轉網服務,適用本細則。
攜號轉網服務,是指在同一本地電話網范圍內,蜂窩移動電話用戶(不含物聯網用戶)變更簽約的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而用戶號碼保持不變的一項服務。
現階段不提供攜號轉網服務的移動號碼包括:
(一)衛星移動業務號碼:網號為1349、174等號碼;
(二)移動通信轉售號碼:網號為170、171、162、165、167等號碼;
(三)物聯網號碼:物聯網專用網號(如146、148、149、140-144、1064號段等)號碼以及其他用于物聯網應用的普通公眾移動通信網號碼;
(四)其他不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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