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電樁建設位列“新基建”七大領域之一,作為電動汽車的專用充電設備,充電樁設計的目的是為了滿足新能源汽車的動力需求。但事實上,充電樁與加油站不同,具有更深廣的意義,加油完全是一個物理性動作,但充電是一個信息交互的過程。也就是說,充電樁是我們進入更大的數據世界的端口。
通過與5G、特高壓、大數據中心、人工智能、工業互聯網等其他“新基建”的有機融合,充電樁將打通汽車、能源、互聯網等產業,構建起全新的數字化社會的骨架。
答:首先要明確政府相關部門的臺頭,然后退一行直接說明什么原因申請充電樁,并且最好標明相關的數量,然后寫明物業的全稱以及年月并且蓋好鮮章。
一、充電樁行業的發展前途,取決于新能源汽車(主要是電動汽車)產業的發展趨勢和進程。毋庸置疑的是,發展新能源汽車已經成為全球性共識,趨勢不可逆;在此大背景下,可以預判到的是,電動化是新能源化的優選項之一。所以一個基本的、前提性的判斷是:電動化將是未來全球汽車產業相當長一段時間內的第一選項,與之關聯的產業鏈都將迎來可持續發展的大機遇,這其中自然包括充電樁行業了。
二、在上述邏輯起點之下來分析充電樁行業的發展機會:
1、經過近四五年的快速發展,中國的充電樁行業基本上完成了第一波進擊,初步形成了一定的市場規模,衍生出了一些具有一定裝機量、品牌認知度的“龍頭”企業,包括特來電、國家電網、中國普通、星星充電、上汽安悅、浙江萬馬、南方電網等,這些企業和主體為充電樁行業的發展奠基和探索,其對產業的歷史性貢獻不言而喻。
2、但敬佩歸敬佩,市場歸市場。目前,上述諸位運營商一方面占到了全國市場規模的90%強,另一方面全國的市場總規模仍然不盡如人意,甚至可以說不敢恭維。即便是假設中國充促盟公布的動態統計數據值得信賴,目前全國的公共充電樁數量也才40萬臺/個出頭,這其中還包括占比極高的小功率交流慢充樁,無論是在充電服務覆蓋面上、還是在充電服務綜合效率上,都與現實需求存在太大的差距。
3、差距即市場空白,空白即商機。大體上說,這個行業的空白主要體現在兩大方面,一是,充電樁投建規模正與快速增長的電動汽車產銷形成越來越大的落差,供不應求是鐵的事實;二是,已有公共充電樁的交直流比(快慢充比)不合理,亟待優化升級。這兩個方面既對目前市場上的幾大運營商構成存量負擔,又在客觀上為新進入者創造了巨大的“楔入”空間。
4、客觀地說,即便目前所謂的40萬臺/個公共充電樁滿負荷運行,也是捉襟見肘,仍需相當大數量規模的充電設備補充進來,讓市場布局更飽滿、更合理、更高效。很顯然,在歷經了前幾年這波投資、且一時半會難以將投資轉化成現實回報的窘境下,第一輪玩家(包括大玩家)已經處于前怕狼后怕虎、進退維谷的境地,后續很難有非常強勁的動因能激發他們繼續盲目上規模,這也就在客觀上為新進入者創造了足夠多的機會。
5、第一波大玩家既要扛住歷史負擔,又要在不斷變幻的各種新場景中謀求突圍、進擊的機會,這本身就是一種極其殘酷的馬拉松式的淘汰賽。對于新的進入者來說,可以在總結先行者得失的基礎上,取長補短,精準捕捉最佳商業應用場景,把握好投資節奏和進度,穩扎穩打,完全有可能后來居上,并掘得真金。
首先要做可行性研究。
設定商業模式,比如投資建設依托于路燈桿額充電樁,測算單樁投資,擬定收費標準,測算盈虧平衡點。
計算投資回報和投資回收期。
第二步,在明確項目可行的前提下,籌集資本金和投資資金。
第三步,組織項目實施。建設充電樁,組織管理團隊運行。
由第三方運營商負責經營:運營商在適用區域內免費建設充電樁,向建設主體支付使用的電費。
便捷性:建設主體在自屬區域內劃分好電動自行車停放區塊,該區塊由運營商負責充電樁的運行維護與管理,確保充電樁能夠正常使用。
不便利性:運營商為確保收支平衡需要與建設主體簽訂用電合同以及安裝的設備使用時限。
2.由建設主體自主運營:建設主體選擇充電計費裝備(投幣或者網絡支付),提供給用戶充電。
其中設備采購、安裝以及用電成本由建設主體負責,日常管理、維護由建設主體負責。
便捷性:建設主體在自屬區域建設充電樁向廣大用戶開放,具有較強的靈活性。
不便利性:產品的日常運行維護以及充電管理需要建設主體負責,存在維護不專業,運行不穩定等情況。
充電樁的市場發展非常好。這幾年新能源汽車的高速發展。為充電樁市場與發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新能源汽車的使用最大的障礙就是充電樁時長的普及不完善。新能源汽車是未來的大的趨勢,所以說充電樁市場未來會發展的很好。這一點毋庸置疑。
一是多部門協調難。究其原因,充電樁本身的特殊性,需要各個政府部門的配合。國家電網無疑是推動充電樁普及最積極的組織。但是國網只能提供技術支持,還需要民防、綠化、消防等各個部門的審批,每個部門的考慮都不一樣,只要其中一個部門說不同意,充電樁不能順利安裝。
二是車站基礎設施不配套。例如,在大多數舊社區,用戶根本沒有固定的停車位。購買新能源汽車后,充電樁不知道安裝在哪里。中國充電樁基礎設施促進聯盟最新發布的調查顯示,住宅內缺乏固定停車位,住宅與物業之間缺乏合作,是充電樁普及難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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