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碳達標碳中和,國家強力推廣新能源汽車,所以未來5年充電樁市場前景比較好
1.目前新電途連接了很多充電樁。2.這是因為新電途作為一個新興的電動汽車品牌,為了滿足用戶的充電需求,積極建設充電樁網絡,使用戶能夠方便地充電。連接多個充電樁可以提供更廣泛的充電服務,減少用戶的等待時間。3.此外,新電途還與其他充電樁運營商合作,共享充電樁資源,進一步擴大了充電網絡的覆蓋范圍。這樣一來,無論用戶身處何地,都能夠找到附近的充電樁進行充電,提高了電動汽車的使用便利性。
2021年國家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政策匯總及解讀
2012年6月,我國國務院印發了《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就提到了關于充電基礎設施的規劃。隨后,我國相繼出臺了12項涉及到充電基礎設施的政策。
2020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出臺了《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其中提到依托“互聯網+”智慧能源,提升智能化水平,快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
2021年2月,《國務院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和《商務部辦公廳印發商務領域促進汽車消費工作指引和部分地方經驗做法通知》,以加強充換電服務,支持依托其他城市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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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4年之前,國家關于充電基礎設施的政策基本都是規劃建設充電樁、換電站,而自2014年起,我國政策開始了對加氫站的規劃,這同時意味著我國開始進入燃料電池汽車的研發。
截至2021年7月,能夠統計到的成員單位總計上報公共類充電樁95.0萬臺,環比增加2.70萬臺,6月同比增長65.4%。其中直流充電樁38.3萬臺、交流充電樁56.7萬臺、交直流一體充電樁426臺。從2020年8月到2021年7月,月均新增公共類充電樁約3.20萬臺。公共充電樁TOP10省市分別為廣東、上海、北京、江蘇、浙江、山東、湖北、安徽、河南、河北。TOP10地區建設的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占比達72.3%。其中,廣東公共充電樁數量最多達14.7萬臺,上海、北京位居第二和第三,公共充電樁數量分別為9.1萬臺、8.8萬臺。
2021年充電樁龍頭上市公司有:
1、廣安愛眾600979:充電樁龍頭股。
2020年實現營業收入22.69億元,同比增長2.27%;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89億元,同比增長-23.04%;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1.7億元,同比增長-18.69%。
深能愛眾公司經營范圍為分布式能源站、地源熱泵、水源熱泵、空氣源熱泵、充電樁、儲能、微電網、城市廢水、工業廢水零排放項目的開發、建設及運營;售電業務。
2、特銳德300001:充電樁龍頭股。
2020年實現營業收入74.21億元,同比增長10.11%;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73億元,同比增長-35.96%;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6193萬元,同比增長-59.06%。
公司擬投資6億元成立“青島特銳德汽車充電有限公司”,從事汽車充電系統研發及充電運營等相關服務。
充電樁概念股其他的還有:朗特智能、四會富仕、勝藍股份、金現代、英杰電氣等。
2021年合肥市電動汽車充電樁補貼政策對審核合格的充電設施投資運營企業,按照實際充電量給予0.6元/kWh的獎勵,由運營企業在用戶充電費用中全額扣除。根據我市物價部門對充電服務費的定價規定(直流快充不超過0.7元/kwh,交流慢充不超過0.5元/kwh),企業申報獎補資金的直流充電樁收費價格應不高于實際電價加0.1元/kwh,交流充電樁收費價格應不高于實際電價減0.1元/kwh。充電量以市級運營管理平臺采集的充電有效訂單數據作為計算依據。
①在充電樁沒有與動力蓄電池建立連接時,充電樁經過自檢后自動初始化為常規控制充電方式(可選擇手動、IC卡或充電樁監控系統操作方式)。充電樁采用手動操作時,應具有明確的操作指導信息。
②在充電樁與動力蓄電池建立連接后,通過通信獲得動力蓄電池的充電信息,自動初始化為動力蓄電池自動控制充電方式。
③電動汽車充電樁對供電電壓的要求如下。
a.直流充電樁的輸入額定線電壓為380V±38V、50Hz±1Hz的三相交流電。
b.對于容量小于(等于)5kW的交流充電樁,輸入額定電壓為220V±22V、50Hz±1Hz的單相交流電。
c.對于容量大于5kW的交流充電樁,輸入額定線電壓為380V±38V、50Hz±1Hz的三相交流電。
d.交流輸入隔離型AC/DC充電樁的輸出電壓為額定電壓的50%~100%,并且輸出電流為額定電流時,功率因數應大于0.85,效率應大于等于90%。
④電動汽車充電樁接口和通信要求如下。
a.充電樁接口。充電樁與電動汽車之間的連接應包括以下幾部分:高壓充電線路、充電控制導引線、充電控制電源線、充電監控通信連接線、接地保護線。同時,充電樁應預留與充電站監控系統連接的通信接口。
b.充電樁通信要求。推薦采用CAN總線以及CAN2.0協議作為充電樁的通信總線和通信協議。通信內容包括動力蓄電池單體、模塊和總成的相關技術參數,充電過程中蓄電池的狀態參數,充電樁工作狀態參數,車輛基本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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