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利模式
模式一:財政補貼
政府補貼根據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委聯合發布的《關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獎勵政策及加強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通知》,各省區市要獲得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獎補資金,需達到一定的推廣規模。地方政策截止到目前,已經有18個省(包括直轄市)、16個市出臺了有關2016年以后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實施規劃的政策,覆蓋了北京、天津、河北、江蘇、山東、青海、安徽、陜西、甘肅、湖南、云南、上海、海南、福建、江西、湖北、重慶、浙江18個省市,廣州、沈陽、運城、瀘州、哈爾濱、西安、濰坊、衡水、鄭州、石家莊、惠州、無錫、杭州、常州、溫州、東莞、寧波、銅陵共18個市。
模式二:電費差價,峰充谷放
提供電動車充電服務,收取充電電費和服務費
這是運營企業最直接的收入來源,也是較為普遍的種運營模式。2014年,國家發改委出臺了規定,明確了充電設施經營單位可向電動汽車用戶收取電費及充電服務費,充電電費按國家規定執行,
模式三:眾籌建設,多方分成。
在沒有更好盈利模式實現開源的背景下,節流降低成本也是一種可行的模式。
通過整合政府、企業、社會等多方力量共同參與,提高社會資源利用率,適應市場,注重用戶需求。尋找合伙人,有的提供場地(消費者停留的時間超過2小時以上的,比如醫院、商場、學校、超市等,有5個以上自有停車位,有富余的電容不用單獨擴容;有的提供建設支持;有的則提供充電樁本身。建成后合作方將共享服務費收益。從成本和風險上看,對各方來說都有所降低,并且能更快地收回成本。去年,聚電科技與北京眾籌網、平安眾籌合作推出兩次眾籌,但只嘗試了兩次。
模式四:“充電樁+廣告”
讓充電樁成為廣告新的載體,在充電樁上做平面媒體廣告,在充電樁上安裝液晶屏或廣告燈箱,順便在這些地方宣傳新能源和充電樁使用方法、注意事項、安全須知、停車指示、服務推送等內容。在鬧市區一天的廣告費就足夠交一周的電費了。
第一種:電費+服務費
從4月1號起北京正式推行兩輪車充電采用電費+服務費的方式。這是大家最常見的一種盈利方式,也是當下充電樁運營最主要的盈利點。比如說我們常見的民用電是0.6元一度,充滿一輛電動車,用電成本也就幾毛錢,剩下的就是你的利潤。至于具體的金額,這就要看運營商設置費用的高低了。
第二種:廣告樁
當下的互聯網時代,流量就是金錢,媒體廣告的作用也越來越明顯。不管是電梯廣告還是社區的其他推廣,都是為了增加流量入口。當下的智能充電樁不僅可以播放語音廣告,充電系統也能通過鏈接小程序和圖文頁面增加流量入口。尤其是比較大的運營商,用戶數量達到一定的基數后,還可以進行網絡推廣。利用公眾號和小程序幫別人做宣傳,收取廣告費。
廣告樁和電費差價并不是對立的,你可以在普通充電樁的基礎上加上廣告樁,獲取兩份收益,也能覆蓋更多的人群。
第三種:OEM定制
廠家可以根據客戶的不同需求研發新的功能或者進行外殼的設計和顏色的定制,運營商如果想做自己的品牌的話,廠家可以幫助客戶進行代運營。
對于那些想要做自己的品牌的客戶來說,OEM定制模式不僅可以幫助其快速的上品,還能夠做自己的私域流量,自己的公眾號可以接廣告,也可以自己做廠商賣產品。
充電站盈利的模式如下:
第一種:電費差價
這是最常見的一種盈利方式,也是充電樁最主要的盈利點,比如說我們常見的民用電是0.6元一度,充滿一輛電動車,也就幾毛錢,剩下的就是你的利潤,我們計算過,利潤率大概在60%左右,也就是說用戶花一塊錢充電,利潤就有六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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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種:廣告樁
第二種方式,那就是廣告樁,機器屏幕上可以播放廣告,你有兩份收益,一份是廣告收益,一份是電費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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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種:OEM定制
相當于自己打造了自己的品牌,可以選擇你自己的logo,自己的公眾號可以接廣告,可以引流到自己的私域,也可以自己做廠商賣產品。
你好,兩輪電動車充電樁盈利模式如下:1.充電服務費用:充電服務收取一定費用,可以根據不同地理位置、人流量、時間、充電時間等因素,進行靈活定價。2.廣告推廣收益:將充電樁和周邊開展廣告推廣,可增加收益來源。3.政府補貼:政府鼓勵推廣新能源,可享受相關補貼,從而降低經營成本,增加盈利空間。4.附加服務:在充電過程中,可以提供其他附加服務,如便利店、車位租賃等,吸引更多用戶,從而增加收益。
假設每個插座每天使用2次每次消費1元,1臺10路充電樁每天收益13.4元,10臺的話就是134元,一個月的話(30天算)就是4020元。
一個汽車充電樁一天收入非常可觀,投入資金多一點,就是說,一臺120kw的充電樁一天能賺180塊Q!如果你投Z充電站,安裝10臺120kw雙槍直流充電樁,
一天的收益就是1800元,按照每年300天有效營業時間計算,年收益高達54萬,利潤非常好,非常值得投資,
快充充電站有多種盈利模式。1.以產權方式出售:充電設備建設方出資設立快充電站,建成穩定后出售給投資人,投資人可以通過經營充電站逐漸實現投資回報。2.租賃方式:產權方將充電站租給運營單位進行運營,運營單位將充電站用于服務社會各項用電需求,取得充電服務收益,從而獲取回報。3.合作開發方式:產權方與充電服務公司合作建設充電站,共同投資建設充電站,在長期合作中共同分享投資回報。無論是哪種盈利模式,快充充電站作為新興的業態,具有廣闊的市場空間和發展前景。
慢充充電樁的盈利模式主要通過兩種方式實現:充電服務費和廣告投放。
1.充電服務費:慢充充電樁常常是在公共場所或商業區域使用,一般情況下需要通過支付充電服務費來獲取充電服務。充電服務費的收取方式包括按充電時間計費、按充電量計費等方式。
2.廣告投放:慢充充電樁通常設置在公共場所或商業區域的停車位旁,可以為停車場、商場、酒店等相關企業提供充電服務,同時為他們的廣告投放提供了商機。
除了上述盈利模式,慢充充電樁還可以通過提供增值服務來提高其競爭力和盈利能力,例如無線網絡覆蓋、免費手機充電、車輛智能管理等。
需要注意的是,慢充充電樁的使用受到政策和環境等因素的影響,在盈利模式的選擇和實施過程中也需要考慮到政府支持、市場需求等因素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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