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首次三倍拍照,不能算是罰單,算是處理問題的依據
就是手持微型電腦,方便查詢
可對檢查扣押的車輛和人員進行查證,并將現場執法的情況上傳執法系統。
交警執法儀是不可以識別身份的,只是錄像和錄音,記錄執法現場的,也是為了規范交警部門執法時是否公正執法,文明執法,也是記錄違法人員的證據和現場情況,如果沒有執法儀,到時執法時也難做到公正、公平的,只有警務通才有識別身份的。
交警手持終端,主要一是公安機關核查人員和車輛信息的,可以拍照采集人像,通過人像與系統里面的信息進行比對,就能比對出被核查人的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證和駕駛證信息。
還可以掃描身份證,通過掃描身份證與系統比對,也可以知道被核查人身份信息,駕駛證信息,是否為逃犯等信息。
二是可以現場處理違章開具罰單,打印現場處罰決定書,被處罰人持決定書去銀行繳納罰款。
答:直接去交警查啊,如果當時交警拿你的駕照時可以問他的啊
拍不到。執法記錄儀通俗點理解就是一個攝像機,可以記錄執法過程中執法對象以及環境等情況,可以記錄與被執法者之間的通話。
當然有一種情況可以拍到,比如執法過程中有兩名及以上警察,都佩戴了執法記錄儀,那么是可以拍到整個現場所有人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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