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電樁作為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具備建設工程定義要素,納入建設工程行政許可管理,同時主要使用建設工程技術標準,因此屬于建設工程范疇。
從建筑學術語角度,建設工程是指為人類生活、生產提供物質技術基礎的各類建筑物和工程設施的統稱。
充電樁的選址定點應結合加油站實際情況或者防火要求,以網點總體布局規劃為宏觀控制依據,經過對布局網點及其周圍地區規劃選址方案的比較,確定充電樁設置。
充電樁的設置應充分考慮本區域的輸配電網現狀。電動汽車充電樁運營時需要高功率的電力供應支撐,在進行充電站布局規劃時,應與電力供應部門協調,將充電樁建設納入城市電網規劃中。
一、個人自用充電設施補貼范圍
在西安市行政區域內(含西咸新區)建設完成并通過驗收的個人自用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
二、個人自用充電設施補貼申領條件
(一)車輛銷售開票、掛牌登記時間在2020年9月25日之后,并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建設完成并通過驗收的個人自用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2022年因疫情影響已建成但未完成驗收的個人自用充電設施在此次補貼范圍內)。
(二)車輛應被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及《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
(三)純電動汽車驅動電機峰值功率不少于70千瓦,續駛里程(工況法)不少于300公里。
(四)插電混動汽車驅動電機峰值功率不少于50千瓦,續駛里程(工況法)不少于50公里。
(五)擁有自主品牌,新能源乘用車補貼前廠商指導價須在30萬元以下(含30萬元),換電車輛不受此指導價限制。
(六)充電設施為固定安裝的全新設備,且符合國家行業標準。
(七)在個人自有車位(宅基地)、人防車位、5年以上(含5年)租賃車位上安裝充電設施(機械車位除外),需單獨接線,設置獨立電表,安裝施工人員應具備相關行業資質。
三、個人自用充電設施財政補貼申報及資金發放流程
(一)個人申請自用充電設施建設、驗收及補貼,登錄http://www.evxian.com發起申請。安裝個人充電樁用電報裝申請,下載并注冊“網上國網”APP或在屬地的供電營業廳現場申請。
(二)個人自用充電設施經轄區住建部門驗收通過后,形成驗收報告報市住建局匯總。
(三)市住建局將建設驗收結果報送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機構市級平臺對個人自用充電設施申領財政補貼的資料進行逐一核實,結果報送市發改委。市發改委組織召開工作專班會議,研究確定擬補貼對象和資金,通過西安市發改委官方網站將結果向社會公示(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正式向市財政局報送補貼資金計劃。市財政局依據計劃向各區縣、西咸新區、各開發區下達市級補貼資金。
(四)各區縣、西咸新區、各開發區收到市級補貼資金后,及時向個人發放。
實施的充電樁補貼政策主要分為兩方面,其一是支持充電樁在小區內的建設,具體措施如下:
1.支持在居民區建設智能充電樁。鼓勵居民區已有充電樁通過加裝能源路由器等方式進行智能化改造,并按每樁200元標準給予財政補貼。
2.支持自(專)用充電樁共享改造。對支持自(專)用樁共享改造的物業給予補貼,補貼標準為500元/樁,由充電企業代為申請。
3.支持自(專)用充電樁共享運營。納入目錄管理的平臺企業運營管理的自(專)用充電樁,其對外提供公共服務的共享電量可享受運營補貼,補貼電量以市級平臺訂單數據為準,補貼標準按專用充電設施執行。
4.支持充電樁示范小區建設。充電示范小區建設為期3年(2020年-2022年),目標全市每年建成10個示范小區。
屬于居民的。
住宅小區,個人住房等居民生活用電場所申請的自用充電樁屬于居民充電樁。充電樁執行居民合表電價,電價0點568元每千瓦時,公用充電樁執行商業電價。
向供電企業直接報裝的一表一戶,自用充電樁執行居民用電價格中的合表用戶電價,暫不納入居民生活用電階梯電價計算范圍。國家相關電價政策調整的,自用充電樁充電電價按照國家政策執行時間同步調整。
小區充電樁的收益不能歸物業公司一家,因為,安裝充電樁所占有的地方屬于公共區域,在物業管理條例中明確規定,凡是利用公共區域所取得收入歸全體業主所有,比如電梯轎廂廣告、小區內墻體廣告等,但是,物業公司可以在這些收入中提取部分人工費和管理費用。
屬于商貿零售行業。
不管是對充電樁的零售或者出租,都屬于是商貿零售行業。正常的行業稅率是13%,現在有一部分地區小規模的暫時是1%。
充電樁能實現計時、計電度、計金額充電,可以作為市民購電終端。同時為提高公共充電樁的效率和實用性,今后將陸續增加一樁多充和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的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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