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業模式方面,一般充電樁的收入來源主要有政府補貼、服務費。
先說補貼:
為了快速推動充電樁的建設,各地陸續出臺各種政策支持并進行財政補貼。
北京、深圳規定可獲得不高于項目總投資30%的市政府固定資產補助資金支持;上海規定:專用、公用充換電設施在建設環節中,對設備給予30%補貼,并設立上限。其中,直流充電設施每千瓦補貼上限為600元,交流充電設施每千瓦補貼上限為300元。成都對經營性集中式充電站給予建設投資30%、最高500萬元補貼,對個人消費者自用車位充電樁及投資新建的充電樁群給予每個充電樁600元的一次性補貼。
可以
充電樁160kw能充小車。以一臺160KW的直流雙槍充電樁充電為例:單槍充電是160KW的功率輸出,2把槍同時充電的時候是沒把都是80KW,目前還有一種群充技術,經濟效果不是很明顯,成本高,市場推廣難度較大。
充電樁的功率決定了新能源車的充電效率,80KW和160KW的充電樁是最為常見的,幾乎大多數新能源車車主都用過。
充電樁的運營模式大致可分為4種模式,分別為政府主導模式、企業主導模式、混合模式和眾籌模式。每種運營模式都有各自的優缺點,在現有的運營模式中以混合模式為居多。由于運營商不同,各個充電樁使用的充電卡均不相同。目前,北京市內常見的公共充電樁運營商有國家電網充電站、特斯拉超級充電站、星星充電、特來電等。這些運營商所用的都是各自的充電卡,或者各自的App來支付電費,不但不能通用,收費標準也不盡相同。
汽車充電樁的工作原理
充電樁無線數據傳輸應用方案由電動車輛、充電樁、路由器和第三方M2M云管理平臺四部分組成。其中,M2M云管理平臺包括WEB端控制平臺、手機移動APP終端、云服務器組成,人們可以在任何時間通過WEB端、或者APP客戶端查詢充電樁的詳細地理位置、使用情況、支付費用情況,同時還可以對充電樁提前使用預約服務。
汽車充電樁優點
1.分享費用比較便宜,白天共享的話是0.6+0.5=1.1元,可能是最便宜的服務費了。
2.支付比較方便,用微信支付,到賬方便。
3.預約好就能充,不像很多充電樁軟件,好不容易跑過去要么不能充,要么被其它車位占住了。
1、自(專)用充電樁(群),按照裝機功率給予投資主體交流每千瓦100元、直流每千瓦200元的一次性補貼,單個充電樁(群)最高20萬元。
2、經營性集中式公(專)用充換電站,是指向當地電網經營企業直接報裝接電,充換電設備裝機功率不低于315KW,且面向社會所有車輛開放經營的充換電站。不滿足以上條件的公(專)用充換電站,建設補貼標準按照自(專)用充電樁(群)補貼。
3、多個主體共同建設的公(專)用充換電站,自行協商確定其中1個投資主體為補貼申報單位。
4、充換電設備裝機模塊總功率與外電容量不符時,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則進行補貼。
自(專)用充電樁(群),按照裝機功率給予投資主體交流每千瓦100元、直流每千瓦200元的一次性補貼,單個充電樁(群)最高20萬元。
2、經營性集中式公(專)用充換電站,是指向當地電網經營企業直接報裝接電,充換電設備裝機功率不低于315KW,且面向社會所有車輛開放經營的充換電站。不滿足以上條件的公(專)用充換電站,建設補貼標準按照自(專)用充電樁(群)補貼。
充電樁指的是帶有充電槍及人機交互界面的充電設備,簡單來說就是能充電的電氣設備,有一體式的有分體式的。
充電堆指的是將交流變為直流的電源集群,需要配置相應的充電樁,作為輸出端。充電堆的概念是隨著一拖多充電模式的產生而出現的,是高效利用電源模塊及合理分配充電功率的一種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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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的區別:
首先,充電樁功率固化,因此其兼容性差,無法給不同功率需求的車充電。
其次,充電樁適應性差,無法適應電池技術迅速發展的需求,從而容易導致投資的充電設備無法持續使用。
矩陣式柔性充電堆的特點是:
1、功率共享:將充電站內所有功率集中,每個充電終端都可以從這個功率堆中獲取需要的功率;
2、柔性充電:根據車輛BMS所發出的充電需求,按需分配充電功率;
3、平滑擴展:隨著電池充電倍率的提升,充電功率需求的增大,可擴充功率堆的功率以滿足充電的需求;
4、節能高效:不論充電需求如何,都應保證充電設備可以工作在最佳的負載率區間;
因此,充電堆可以:
1、可以滿足各種車型充電的不同功率需求,提高充電設施的充電轉換效率及設備利用率。
2、可以滿足電池大倍率充電的需求,使現在投資的充電設備在未來得以持續使用。
充電堆可以解決充電樁“向上兼容”的問題
盡管目前充電樁接口等標準已經統一,但是其“向上兼容”的問題仍未得到有效解決。隨著電池技術的不斷進步,新能源汽車對于充電設施的需求也將不斷提高,現在建成的充電樁是否適合未來的新能源汽車使用,也成為行業面臨的一大難題。充電堆在充電時不用考慮充電倍率和電池容量等問題,只需根據電池所需功率進行充電。未來,當電池能量密度提高,電池容量增加,充電堆依舊可以通過提高充電功率實現充電,因此也有效地解決了充電樁“向上兼容”的問題。
最新的充電樁政策要求將充電樁的建設作為留學生創新創業孵化基地建設的一部分,以及新能源車推廣的重要措施。此外,在城市易擁堵區域、公共場所和重要路段、汽車銷售和服務場所都需要設置一定數量的充電樁。對于充電樁的建設,應當注重科學規劃、完善配套設施、提高服務品質,切實保障充電樁的盡快建設和運營。
另外,為鼓勵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政府提供了購車補貼、免收車輛購置稅等優惠政策。一些城市也推出了“免費充電”、“電費優惠”等鼓勵新能源汽車使用的政策。這些政策的出臺,將有利于新能源車型的普及和充電樁的普及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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