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顧名思義是指掌管法律,手持法律做事,傳布、實現法律。在日常生活中,人們通常在廣義與狹義這兩種含義上使用這個概念。
廣義的執法或法的執行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及其公職人員依照法定程序實施法律的活動。
狹義的執法是指法的執行,國家行政機關和法律授權、委托的組織及其公職人員,在行使行政管理權的過程中,依照法定的職權和程序,貫徹實施法律的活動。
人們把行政機關稱為執法機關,就是狹義上使用執法的。此處所講的執法是指狹義的法的執行。國家行政機關執行法律是法的實施的重要方面。
在現代社會,國家行政機關被稱為國家立法機關的執行機關,后者制定的法律,法規主要由前者貫徹、執行、付諸實現。
授權執法是指法律、法規將某項或某一方面的行政執法職權的一部分或全部,授予某個組織執行的法律行為。這一概念的內涵包括:①授權執法只能由法律、法規(包括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授予,規章、規范性文件不具備授權的資格;②授權執法必須以法定方式進行,必須在法律、法規中明文規定;③被授權的組織必須依法成立,具有相應的機構、人員、經費,具有管理公共事務的職能,能以自己的名義執法并對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一)交通警察應當配備多功能反光腰帶、反光背心、警用文書包、手持臺、警務通等裝備,必要時可以配備槍支、警棍、手銬、警繩等武器和警械。
(二)執勤警車應當配備發光指揮棒、反光錐筒、警示燈、停車示意牌、警戒帶、照相機(或攝像機)、酒精檢測儀、測速儀、滅火器、急救箱、牽引繩、攔車破胎器等必備裝備;根據需要還應當配備槍支、防彈衣、防彈頭盔、簡易破拆工具、防化服等裝備。
(三)執勤摩托車應當配備統一制式頭盔、發光指揮棒、停車示意牌等裝備。
交警用手持執法器掃描二維碼,就可以看到駕駛證持有者的全部信息,駕駛證二維碼也叫電子駕駛證。
可對檢查扣押的車輛和人員進行查證,并將現場執法的情況上傳執法系統。
精準執法指的是執法要精密、準確、合理合法。要做到精準執法,就需要做到以下幾個方面的要求:
1.職責劃分精準全面梳理、規范和精簡執法事項,具體明確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
2.專業執法精準,全面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
3.執法力量調配精準。
4.執法保障精準統一使用一個執法系統,統一管理執法和監管業務,實行裝備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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