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裝充電樁。因為以安居物業(yè)的辦公室和小區(qū)的盧,房間句特別小,充電樁必須是在一個特別空曠的地方去安裝,才會保障沒有后顧之憂。
充電樁收費標準由基本電費和服務費兩部分組成
1、基本電費約1元左右/度
2、服務費根據地域不同而收取的標準也不同,基本上是0.8元/度
綜上:充電樁的電費標準=基本費(1元/度)+服務費(0.8元/度)=1.8元/度
具體實際為多少,車主可以在使用充電樁時提前了解計費規(guī)則,以充電樁的規(guī)則說明為準。
普通居民申請安裝充電樁時,需提供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固定車位產權證明或產權單位許可證明、物業(yè)出具同意使用充換電設施的證明材料。
在居民住宅小區(qū)、執(zhí)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中設置的充電設施,執(zhí)行居民用電價格中的合表用戶電價,即0.487元/千瓦時。
回答問題如是要說,太原充電樁為什么不讓個人充電。這種情況下基本是很少發(fā)生的,像這樣不讓個人充電的原因可能是因為,充電樁不夠用,首先要保證營運型車輛供電。
運城到太原的所有告訴服務區(qū)里都有充電樁,開電動車的朋友盡可放心,不要有充電焦慮。現在山西省境內的高速服務區(qū),有加油的地方,就裝有充電樁。基本都是國家電網的,只要計算好下一個服務區(qū)距離,就可以放心開。
都是快充,時間也很快,很方便的
相關規(guī)定得知:
1.擁有專用固定停車位。分散充電設施不應設在劇烈振動的場所。
2.充電設備與充電車位、建筑物之間的距離應滿足安全、操作及檢修的要求;充電設備外廓距充電車位邊緣的凈距不宜小于0.4m。
該電動汽車充電站是二廣高速長治段首座、長治地區(qū)首座電動汽車充電站,填補長治和太原之間交通要道電動汽車充電站空白,也是山西境內繼青銀高速杏花服務區(qū)充電站建設后的第二座投運送電的服務區(qū)充電站。
本期投運電動汽車充電站2座,8個乘用車充電工位等;每個方向,可同時為4輛電動汽車進行充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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