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沒有什么具體規定。如果按照滿足需求來說,快充的話按照車有量和充電樁的配比20:1就可以了,如果是慢充的話,按5:1安裝。
是需要根據具體的工程條件和要求而定的。一般來說,淤攪拌樁的主要作用就是在軟土、淤泥等地基條件下,通過鉆孔或挖土形式施工,將樁身沿著預定位置和長度進行攪拌,使周圍土體發生塑性變形和密實作用,提高地基承載力和變形性能。對于配合比的確定,需要考慮的因素包括原土性質、加漿材料、施工技術等多種方面。在應用過程中,需要根據不同工程的實際需要和設計要求,有針對性地確定配合比,以保證淤攪拌樁施工的質量和效果。
根據充電樁的設備容量和規格,以及車輛充電需求和使用情況,可以進行充電樁車位配比。一般來說,可以考慮以下幾個因素:
1.充電樁車位利用率:根據車輛充電需求和使用頻率,可以確定充電樁車位的利用率。較高的利用率可以確保充電樁的充電效率和利潤。
2.充電樁設備容量:根據車輛充電需求和使用情況,可以確定每個充電樁的設備容量。較高的設備容量可以滿足多個車輛充電需求,提高充電效率。
3.車輛停車需求:根據停車場或社區內的車輛停放需求,可以確定需要的車位數量。較多的停車位可以滿足更多車輛的停車需求。
4.社區/園區規模:根據社區或園區的規模和人口密度,可以確定需要的充電樁和車位數量。較大規模的社區或園區需要更多的充電樁和車位。
5.充電樁布局和配電:根據停車場或社區內的布局和配電情況,可以確定充電樁和車位的合理位置和配電設備。較合理的布局和配電可以提高充電效率和安全性。
需要注意的是,充電樁車位配比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調整和優化,需要考慮到用戶需求、充電樁設備和車輛使用情況等多個因素。
今后,每個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具有充電設施的停車位不少于總車位的10%。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應100%預留充電設施建設安裝條件。住建部1月15日發布通知,要求加強城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規劃建設。
近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河北省城市停車設施配置及建設導則》(以下簡稱《導則》),引導各地科學合理配置城市停車設施資源,逐步解決停車設施供給不足、設置不合理、建設不規范等問題。
《導則》將河北省設區市主城區劃分為三類,其中石家莊、唐山為Ⅰ類,秦皇島、邯鄲等7市為Ⅱ類,承德、張家口為Ⅲ類。《導則》明確了三類城市建設項目停車場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配建參考指標,對配建停車場、路外公共停車場、路內公共停車場、老舊居住區停車、新能源汽車停車、機械式停車設施、智慧停車系統建設等分別提出建設要求和標準,如:一類區普通住宅配建機動車泊位為每戶1.4個,醫院住院部配建機動車泊位為每個床位1.1個。
《導則》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100%建設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建設充電基礎設施與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的車位比例不低于10%,其中快速充電樁設置比例不低于50%。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新能源汽車專用停車位設置比例不低于15%。已建住宅小區、交通樞紐、超市賣場、學校等可結合舊區改造、停車位改建、道路改建建設充電設施實施。
老舊居住區改造挖潛結合居住區外圍道路施劃夜間停車位。有條件的老舊居住區,經相關主管部門批準并征求有關業主同意后,可建設地上或地下機械式停車設施。
結合城市公園綠地、廣場、學校、體育場館及地下人防設施修建城市地下公共停車場(庫),在停車需求較大的區域建設地上停車樓、機械式立體停車場(庫)。在城市出入口、車站、碼頭等公共設施附近設置公共停車場(庫),提高城市外圍區域公共停車位占比。
在統籌考慮道路等級及功能、地上桿線及地下管線、車輛及行人交通流量組織疏導能力等情況下,設置限時停車、夜間停車等分時段臨時占用道路的機動車泊位。
城市公共停車結合泊位編號建立統一的數據接口和交換機制,并與城市交通管理系統銜接。建設統一的停車誘導系統。
以黏性土為主的地區,三軸水呢土攪拌樁多采用20%的水泥摻入比,被攪拌土體的質量按照1800kg/m3計算,單位加固土體的水泥用量即為360kg/m3。水泥用量的計算:三軸水泥土攪拌樁單幅樁由3個圓形截面搭接組成。
對于首開幅,單幅樁的被攪拌土體體積應為3個圓形截面面積與深度的乘積;采用套接一孔法連續施工時,后續單幅樁的被攪拌土體體積相應為2個圓形截面面積與深度的乘積,圓形相互搭接的部分應重復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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