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的推進充電樁等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的建設,國家、地方陸續出臺補貼政策。充電樁作為新能源汽車的重要基礎設施,現已形成較為完善的獎補政策,中央統籌規劃+地方獎補跟進。根據各省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數量的不同給予不同程度的獎補政策,2016-2020年最高獎補資金分別為1.2億、1.4億、1.6以、1.8億、2億元。
一、電動汽車充電樁安裝第一步:
充電條件確認,電動汽車充電樁安裝過程中最為關鍵的一步是充電條件的確認,關鍵點在于是否有固定停車位和物業同意安裝充電樁的申請
二、電動汽車充電樁安裝第二步:供電方案申請
用戶正式簽訂購車合同后,可自行或委托汽車廠商或4S店向所在區域供電公司營銷部(客戶服務中心)提出用電報裝申請。供電公司營銷部(客戶服務中心)在7個工作日內正式答復供電方案。用戶應在有效期內到供電公司營銷部(客戶服務中心)辦理確認手續。
三、電動汽車充電樁安裝第三步:安裝施工
用戶正式取得供電方案確認后,由汽車廠商或4S店組織開展充電設施工程建設,充電樁設備選型應符合國家相關要求,但不同車企所選擇的充電設施建設企業會有所不同。不含土建工程的充電設施施工應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
四、電動汽車充電樁安裝第四步:驗收申請
充電設施建設完成后,用戶需向所在區域供電公司營銷部(客戶服務中心)提出驗收申請。工程檢驗合格并辦結相關手續(供用電合同簽署)后,供電公司于5個工作日內完成裝表接電工作。在整個過程中,電力公司不收取任何費用。
補貼方式和標準為按照額定輸出功率,對充電基礎設施進行一次性補貼,直流充電設施(含交直流一體機)200元/千瓦,交流充電設施100元/千瓦。
申請補貼資金需提供哪些材料?
1、備案或批復文件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
2、申請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申請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
3、設備購置發票復印件并加蓋公章(附注設備名稱及編號等識別信息);
4、充電基礎設施輸出功率技術文件及形象照片。
山西省充電樁建設補貼政策2022
補貼標準:對具有山西戶籍或持有《居住證》、近兩年內連續繳納社保滿1年以上的個人購買新能源汽車給予10000元/輛財政補貼,用于自用充電設施安裝和充電費用。
對支持自(專)用樁共享改造的物業給予補貼,補貼標準為500元/樁,由充電企業代為申請;給予充電設備補貼政策,充電設施(含解決油車占位的停車設施)按充電設備金額的50%標準給予補貼,直流充電設施千瓦補貼上限600元,交流充電設施千瓦補貼上限300元。
直流充電樁。在中心城區和中心城區以外地區新建直流充電樁分別給予150元/千瓦、2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在市內高速公路服務區新建直流充電樁給予3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在市內新建單樁功率不低于350千瓦的超高壓充電樁,給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交流充電樁(含小功率直流充電樁)。在市內新建交流充電樁及小功率直流充電樁,給予5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
應該是電力部門負責。
首先,電力提供應該是電力部門負責,包括充電樁的線纜鋪設、安全運行、日常維護等,都需要電力部門全權負責。其次,畢竟使用電力是需要交費的,與正常的工業用電和家庭用電一樣,都需要電力部門準確計量后按標準進行收費。充電樁也是一樣的道理。
第一步:車主(用戶)須填寫《XX市新能源電動汽車自用充電樁安裝申請登記表》。
第二步:在住宅小區內安裝時,需報小區專業化物業服務企業確認車位使用情況,由其在《登記表》上蓋章確認;
未實行專業化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由所在街道或其委托的社區居委會在《登記表》上蓋章確認車位使用情況;
在辦公場所安裝自用充電樁時,用戶所在單位或其物業服務企業需確認車位使用情況,在《登記表》上蓋章確認。
第三步:電動汽車生產(銷售)企業在《登記表》上確認為用戶建樁并蓋章。
第四步:申請用戶持《登記表》、身份證明、車位現場環境照片、車位證明材料向所在區域供電部門提出用電報裝申請。其中,《登記表》1式5份,供電部門統一收取,市建委、經信委、用戶、車企各存一份。
供電部門會同申請用戶和建設主體到現場進行用電、施工可行性勘察并確定施工方案,供電部門在7個工作日內出具用電方案答復意見并在登記表上蓋章。
車主(用戶)確實無法落實固定車位安裝自用充電樁,但仍有購車意愿的,應向車企出具承諾書,承諾在公用或共用充電樁等其他場所的充電設施上自行解決所購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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