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的充電樁補貼政策主要分為兩方面,其一是支持充電樁在小區內的建設,具體措施如下:
1.支持在居民區建設智能充電樁。鼓勵居民區已有充電樁通過加裝能源路由器等方式進行智能化改造,并按每樁200元標準給予財政補貼。
2.支持自(專)用充電樁共享改造。對支持自(專)用樁共享改造的物業給予補貼,補貼標準為500元/樁,由充電企業代為申請。
3.支持自(專)用充電樁共享運營。納入目錄管理的平臺企業運營管理的自(專)用充電樁,其對外提供公共服務的共享電量可享受運營補貼,補貼電量以市級平臺訂單數據為準,補貼標準按專用充電設施執行。
4.支持充電樁示范小區建設。充電示范小區建設為期3年(2020年-2022年),目標全市每年建成10個示范小區。
盈利模式
模式一:財政補貼
政府補貼根據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委聯合發布的《關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獎勵政策及加強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通知》,各省區市要獲得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獎補資金,需達到一定的推廣規模。地方政策截止到目前,已經有18個省(包括直轄市)、16個市出臺了有關2016年以后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實施規劃的政策,覆蓋了北京、天津、河北、江蘇、山東、青海、安徽、陜西、甘肅、湖南、云南、上海、海南、福建、江西、湖北、重慶、浙江18個省市,廣州、沈陽、運城、瀘州、哈爾濱、西安、濰坊、衡水、鄭州、石家莊、惠州、無錫、杭州、常州、溫州、東莞、寧波、銅陵共18個市。
模式二:電費差價,峰充谷放
提供電動車充電服務,收取充電電費和服務費
這是運營企業最直接的收入來源,也是較為普遍的種運營模式。2014年,國家發改委出臺了規定,明確了充電設施經營單位可向電動汽車用戶收取電費及充電服務費,充電電費按國家規定執行,
模式三:眾籌建設,多方分成。
在沒有更好盈利模式實現開源的背景下,節流降低成本也是一種可行的模式。
通過整合政府、企業、社會等多方力量共同參與,提高社會資源利用率,適應市場,注重用戶需求。尋找合伙人,有的提供場地(消費者停留的時間超過2小時以上的,比如醫院、商場、學校、超市等,有5個以上自有停車位,有富余的電容不用單獨擴容;有的提供建設支持;有的則提供充電樁本身。建成后合作方將共享服務費收益。從成本和風險上看,對各方來說都有所降低,并且能更快地收回成本。去年,聚電科技與北京眾籌網、平安眾籌合作推出兩次眾籌,但只嘗試了兩次。
模式四:“充電樁+廣告”
讓充電樁成為廣告新的載體,在充電樁上做平面媒體廣告,在充電樁上安裝液晶屏或廣告燈箱,順便在這些地方宣傳新能源和充電樁使用方法、注意事項、安全須知、停車指示、服務推送等內容。在鬧市區一天的廣告費就足夠交一周的電費了。
指是慢充也叫交流充電,通過交流充電樁,并經由電動汽車車載充電機進行充電。汽車充電樁的接口都是通用的,中國電動汽車有兩種充電模式,分為交流慢充口和直流快充口兩種形式,其中慢充口是七孔觸點,快充口是九孔觸點。
公交充電樁安裝包括兩部分:1、充電樁固定到墻上;2、電表至充電樁段線路的鋪設連接。
在購車后一般贈送充電樁且負責30米范圍內的電表至充電樁段線材鋪設連接及充電樁固定到墻上(免費)。超過30米,超過部分另行收費。采用3*6mm2線纜,一般按40-45元/m收費(包括人工+材料費用),但穿墻開鑿高空等特殊工程費用另計---大部分車企采用這種方式;
1、便攜充電是指使用隨車附帶的便攜充電線連接普通家用插座充電。這是一種非常方便的充電方式,只要能找到插座,就可以充電;
2、家用充電樁是最常見的一種充電樁。一般私人用戶購買電動汽車都會附贈一個家用充電樁。當然,光有樁是不夠的,還需要有車位并且物業同意安裝;
3、家用充電樁雖然不錯,但還有很多用戶由于沒有固定車位或是物業不配合,無法安裝家用充電樁。對他們來說,公共充電樁就成了唯一的選擇。如果家里不能建充電樁,就只能到公共充電樁充電了。公共充電樁一般由國家電網、南方電網這類電力企業建設并維護經營。
新能源汽車對于小功率的充電樁,最低可以選擇2.5平方的電線,但必須使用BV導線。不過為了保險起見基本都使用4平方或6平方,承載能力穩妥滿足電動汽車進行充電。如果走線過長,則需要10平方甚至更高的電線,
電力公司
確定品牌:由于汽車充電樁的品牌比較多,選擇一個合適的品牌項目加盟投資;加盟申請:確定意向之后就如實填寫申請表,提交上去等待總部的審核,切記信息要真實,包括加盟區域、投資金額、個人資料和資信狀況等;洽談合作:總部經過資格審核且符合條件之后,雙方就需要進行洽談協商,主要是確定政策支持、繳費標準乃至區域授權等問題;簽約繳費:雙方達成共識就可以簽訂合同繳納費用,從而正式確立合作關系,享受品牌商標使用權,總部也會協助籌建營銷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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