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國家官網獲悉,財政部經濟建設司發布了《關于提前下達2022年節能減排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通知》顯示,針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本次將安排3,847,926萬元(約385億元)資金,其中包括:
2016-2018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清算資金998,394萬元;
2019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清算資金1,018,501萬元;
2019-2020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預撥付資金1,831,031萬元。
該資金將下發給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所在的省(區、市)主管部門,待2022年預算年度開始后,按程序撥付給相應企業,其中的補貼資金包含了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中,公共服務領域充電設施建設充電樁的充電功率補貼資金。
是的,國家對建設汽車充電站有政策補貼,主要是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中予以支持。根據補貼政策,針對不同類型的充電設施,建設者可以獲得相應的補貼。此外,各省市也會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出臺相應的補貼政策,以促進充電站的建設和推廣。這些補貼政策旨在鼓勵更多的企業和個人積極投入到新能源汽車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中,加快新能源汽車的普及和推廣。
一、個人自用充電設施補貼范圍
在西安市行政區域內(含西咸新區)建設完成并通過驗收的個人自用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
二、個人自用充電設施補貼申領條件
(一)車輛銷售開票、掛牌登記時間在2020年9月25日之后,并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建設完成并通過驗收的個人自用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2022年因疫情影響已建成但未完成驗收的個人自用充電設施在此次補貼范圍內)。
(二)車輛應被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及《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
(三)純電動汽車驅動電機峰值功率不少于70千瓦,續駛里程(工況法)不少于300公里。
(四)插電混動汽車驅動電機峰值功率不少于50千瓦,續駛里程(工況法)不少于50公里。
(五)擁有自主品牌,新能源乘用車補貼前廠商指導價須在30萬元以下(含30萬元),換電車輛不受此指導價限制。
(六)充電設施為固定安裝的全新設備,且符合國家行業標準。
(七)在個人自有車位(宅基地)、人防車位、5年以上(含5年)租賃車位上安裝充電設施(機械車位除外),需單獨接線,設置獨立電表,安裝施工人員應具備相關行業資質。
三、個人自用充電設施財政補貼申報及資金發放流程
(一)個人申請自用充電設施建設、驗收及補貼,登錄http://www.evxian.com發起申請。安裝個人充電樁用電報裝申請,下載并注冊“網上國網”APP或在屬地的供電營業廳現場申請。
(二)個人自用充電設施經轄區住建部門驗收通過后,形成驗收報告報市住建局匯總。
(三)市住建局將建設驗收結果報送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機構市級平臺對個人自用充電設施申領財政補貼的資料進行逐一核實,結果報送市發改委。市發改委組織召開工作專班會議,研究確定擬補貼對象和資金,通過西安市發改委官方網站將結果向社會公示(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正式向市財政局報送補貼資金計劃。市財政局依據計劃向各區縣、西咸新區、各開發區下達市級補貼資金。
(四)各區縣、西咸新區、各開發區收到市級補貼資金后,及時向個人發放。
公共充電樁:“一星”度點基本補貼0.2元/千瓦時;“二星”度點基本補貼0.5元/千瓦時;“三星”度點基本補貼0.8元/千瓦時。(補貼上限電量1000千瓦時/千瓦·年)
2.
專用充電樁和換電設施:“一星”度點基本補貼0.1元/千瓦時;“二星”度點基本補貼0.2元/千瓦時;“三星”度點基本補貼0.3元/千瓦時。(補貼上限電量2000千瓦時/千瓦·年
有補貼。單個充電站或充電樁群的補貼總額不超過120萬元。充電設施補貼資金由財政部門撥付給建設運營單位,而公共服務領域充電設施補貼資金,由市財政與充電設施建設所在區財政各負擔50%。
7天。電力企業會同用戶或其委托的電動汽車生產企業、小區物業服務企業到現場進行用電、施工可行性勘察。對于符合充電設施建設條件的,電力企業在7個工作日內正式答復供電方案,用戶應在有效期內辦理確認手續。
1、自(專)用充電樁(群),按照裝機功率給予投資主體交流每千瓦100元、直流每千瓦200元的一次性補貼,單個充電樁(群)最高20萬元。
2、經營性集中式公(專)用充換電站,是指向當地電網經營企業直接報裝接電,充換電設備裝機功率不低于315KW,且面向社會所有車輛開放經營的充換電站。不滿足以上條件的公(專)用充換電站,建設補貼標準按照自(專)用充電樁(群)補貼。
3、多個主體共同建設的公(專)用充換電站,自行協商確定其中1個投資主體為補貼申報單位。
4、充換電設備裝機模塊總功率與外電容量不符時,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則進行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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