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流式
交流充電樁(栓)技術要求:
1、環境條件要求
①工作環境溫度:-20℃~+50℃;
②相對濕度:5%~95%;
③海拔高度:≤1000m;
④安裝地點:戶外;
⑤抗震能力:地面水平加速度0.3g;
地面垂直加速度0.15g;
設備應能承受同時作用持續三個正弦波,并且安全系數應大于1.67;
2、結構要求
①交流充電樁(栓)殼體應堅固;
②結構上須防止手輕易觸及露電部分;
③交流充電樁(栓)應選用厚度1.0以上鋼組合結構,表面采用浸塑處理,并充分考慮散熱的要求。充電樁(栓)應有良好的防電磁干擾的屏蔽功能;
④充電樁(栓)應有足夠的支撐強度,應提供必要設施,以保證能夠正確起吊、運輸、存放和安裝設備,且應提供地腳螺栓孔;
⑤樁(栓)體底部應固定安裝在高于地面不小于200mm的基座上。基座面積不應大于500mm×500mm;
⑥樁(栓)體外殼應采用抗沖擊力強、防盜性能好、抗老化的材質;
⑦非絕緣材料外殼應可靠接地;
3、電源要求
①輸入電壓:單相220V;
②輸出功率:單相220V/5KW;
③頻率:50Hz±2Hz;
④允許電壓波動范圍為:單相220V±15%;
4、電氣要求
①插頭與插座正確連接確認成功后,帶負載可分合電路方可閉合,實現對插座的供電;
②漏電保護裝置應安裝在供電電纜進線側;
③低壓配電設備及線路的保護應滿足《低壓配電設計規范》(GB/50053)中的相關規定;
④對IT系統配電線路,當第一次接地故障時,應由絕緣監察裝置發出音響或燈光信號,當發生第二次異相接地故障時應由過電流保護電器或漏電電流動作保護器切斷故障電路;
⑤照明配電系統中,照明和插座回路不宜由同一回路供電。插座回路的電源側應設置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其額定動作電流為30mA;
6、安全防護功能
①交流充電樁(栓)應具備急停開關,可通過手動或遠方通信的方式緊急停止充電;
②交流充電樁(栓)應具備輸出側的漏電保護功能;
③交流充電樁(栓)應具備輸出側過流和短路保護功能;
④交流充電樁(栓)應具有阻燃功能;
7、IP防護等級
交流充電樁(栓)應遵守IP54(在室外),并配置必要的防雨、防曬裝置;
8、三防(防潮濕,防霉變,防鹽霧)保護
充電機內印刷線路板、接插件等電路應進行防潮濕、防霉變、防鹽霧處理,其中防鹽霧腐蝕能力滿足GB/T4797.6-1995《電工電子產品自然環境條件塵、沙、鹽霧》中表9的要求,使充電機能在室外潮濕、含鹽霧的環境下正常運行;
9、防銹(防氧化)保護
充電樁(栓)鐵質外殼和暴露在外的鐵質支架、零件應采取雙層防銹措施,非鐵質的金屬外殼也應具有防氧化保護膜或進行防氧化處理;
10、防風保護
安裝在平臺上的充電機以及暴露在外的部件應能承受GB/T4797.5-9《電工電子產品自然環境條件降水和風》中表9規定的不同地區、不同高度處相對風速的侵襲;
11、防盜保護
電樁(栓)外殼門應裝防盜鎖,固定交流充電樁(栓)的螺栓必須在打開外殼門后方能安裝或拆卸;
12、溫升要求
交流充電樁(栓)在額定負載長期連續運行,內部各發熱元器件及各部位溫升應不超過Q/GDW397\2009中表2規定;
13、平均故障間隔時間(MTBF)
MTBF應不小于8760h;
14、安裝垂直傾斜度不超過5%;
15、設備安裝地點不得有爆炸危險介質,周圍介質不含有腐蝕金屬和破壞絕緣的有害氣體及導電介質
二、直流式
a)充電樁(栓)電源輸入電壓:三相四線380VAC±15%,頻率50Hz±5%;
b)充電樁(栓)應滿足充電對象
c)充電樁(栓)輸出為直流電,輸出電壓滿足充電對象的電池制式要求;
d)最大輸出電流滿足充電對象的電池制式1C的充電要求,并向下兼容;
e)充電方式分為常規和快速2種方式,常規為5小時充電方式,快速為1小時充電方式(針對不同電池類型選擇);
f)實現智能IC管理;
g)每個充電樁(栓)自帶操作器,以供用戶進行充電方式選擇和操作指導,并顯示電動車電池狀態和用戶IC卡資費信息,實現無人管理;
h)充電樁(栓)接口應符合GB/TXXXXXXXX電動汽車傳導式充電接口(暫行)中直流充電接口的相關規定;
i)充電樁(栓)通訊接口采用CAN通訊接口,通信協議按照GB/TXXXXXXXX電動汽車電池管理系統與非車載充電機之間的通信協議(暫行)的規定執行(充電對象為鋰電池電動車);
j)充電樁(栓)對充電過程中的非正常狀態應具備相應的報警和保護功能;
k)充電樁(栓)對電池的狀態要監控,根據電池的溫度,電壓對充電曲線,充電電流,充電壓自動調整;
l)充電樁(栓)采用強制風冷;
m)充電樁(栓)防護等級符合《GB4208-1993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IP54要求;
擴展資料
充電樁的使用--電動汽車發展
修建充電站和小型充電樁等設施,也可以把現有一些分布過密的加油站改建成充電站。這種充電站外形類似加油站,但投資成本僅為普通加油站的10%,并且安全要求比加油站低。
充電樁不是商業電也不是民用電,充電樁電價標準有以下幾種。
一、對向電網經營企業直接報裝接電的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執行大工業用電價格。不過2020年前,暫免收基本電費。此后晚上每度電收費0.457元,白天0.9元左右。
二、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區、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中設置的充電設施用電,執行居民合表用戶電價。每度電收費0.558元,沒有階梯電價,暫不分峰谷電。
三、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公共停車場中設置的充電設施用電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其他”類用電價格。基本上每度電收費0.6元不到,實行峰谷電價。
當前充電樁收費主要以電量為單位,但不同地區的電價不同,所以具體價格會有區別,但一般商業充電樁的價格在1.8元左右,新能源車200公里電池容量大概在31千瓦左右,也就是說需要31度電左右,充滿一次電大約需要55.8元左右。
充電樁有快充樁,也有慢充樁,但以快充樁為主。
充電樁作為電動汽車能量補充的來源裝置,根據電動充電基礎設施促進聯盟發布的數據來看,目前市面上有55%的公共充電樁為直流快充,43%為交流慢充,剩余2%為交流快充。對于公共充電樁來看,基本上都是以快充樁為主,而慢充幾乎是少之又少,主要是為了提高充電效率,節省時間。
1、高峰時段:8:00-10:00、19:00-21:00,每一度電1.2-1.5元;
2、低谷時段:0:00-8:00,每一度電0.9-1.2元;
3、平時時段:10:00-19:00、21:00-0:00,每度電1.3-1.5元。
PS:由于不同充電樁在不同地區城市的收費標準,以及對峰谷平時段的定義標準都會不一樣,所以以上充電樁的電價數據僅供參考。
商業用電在1.8元左右。
目前充電樁主要以電量度為單位收費,不過不同地區的電價不同,所以具體價格會有差異,不過一般商業充電樁的價格在1.8元左右,200公里的新能源汽車電池容量大概為31千瓦時,也就是需要31度電左右,充滿一次電大概需要55.8元左右。
1.申請及審批費用:一般每臺充電樁需要支付一定的申請及審批費用。
2.電表費用:需要支付安裝電表的費用。
3.能耗費用:商業充電樁使用的電量,需要按照當地電費標準支付電費。需要注意的是,商業充電樁的申請流程和費用因地而異,具體還需咨詢當地的供電公司或相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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