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手持終端,主要一是公安機關核查人員和車輛信息的,可以拍照采集人像,通過人像與系統里面的信息進行比對,就能比對出被核查人的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證和駕駛證信息。
還可以掃描身份證,通過掃描身份證與系統比對,也可以知道被核查人身份信息,駕駛證信息,是否為逃犯等信息。
二是可以現場處理違章開具罰單,打印現場處罰決定書,被處罰人持決定書去銀行繳納罰款。
可對檢查扣押的車輛和人員進行查證,并將現場執法的情況上傳執法系統。
就是手持微型電腦,方便查詢
你想問的是哪個方面的執法裝備?
一,城管執法:執法車輛裝備了車載視頻監控系統,并制定專門文件對車載裝備進行規范管理。主要配置的信息化裝備:車載取證主機(車載NVR)、數字高清紅外一體化云臺攝像機、后箱攝像機、車載手控器、車載7寸高清液晶顯示屏、新手咪、車載監控平臺(執法管理服務器)、便攜式一體化執法箱等。
二,交通警察:配備反光錐筒、警示燈、停車示意牌、警戒帶、照相機(或者攝像機)、滅火器、急救箱、牽引繩等裝備;根據需要可以配備防彈衣、防彈頭盔、簡易破拆工具、防化服、攔車破胎器、酒精檢測儀、測速儀等裝備;執勤警用摩托車應當配備制式頭盔、停車示意牌、警戒帶等裝備。
兩種方法可以反饋給交管:
一是電子抓拍,系統自動會反饋到交管系統,因為電子抓拍設備是直接通過網絡線路交通交管系統的。
另一種是交警現場執法的違章,交警直接通過手持移動執法儀直接錄入到交管系統中,所有違章都可以在交警APP自動查詢并處理
移動執法終端是一種便攜式的電子設備,集成了多種功能,如攝像頭、錄音、定位、數據庫查詢等,主要用于執法人員在現場采集、記錄、核驗和處理案件相關信息。
移動執法終端可以實現數據的快速傳輸、實時監控和反饋,提高了執法效率和準確度,同時也保障了執法過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移動執法終端在政法、安全、環保等領域得到了廣泛應用,是現代化執法手段的重要組成部分。
按照交通法規定,交警上路執法必須穿著制式服裝,佩戴警察標志、警號,法律程序上即視為已經表明執法身份。沒有法律規定,在上述情況下,還必須出示證件。便衣警察除外。
此證件包括工作證、執法證、執法人員上崗證等一系列證件。做到合法、合理、合規,體現執法的合理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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