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國家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政策匯總及解讀
2012年6月,我國國務院印發了《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就提到了關于充電基礎設施的規劃。隨后,我國相繼出臺了12項涉及到充電基礎設施的政策。
2020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出臺了《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其中提到依托“互聯網+”智慧能源,提升智能化水平,快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
2021年2月,《國務院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和《商務部辦公廳印發商務領域促進汽車消費工作指引和部分地方經驗做法通知》,以加強充換電服務,支持依托其他城市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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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4年之前,國家關于充電基礎設施的政策基本都是規劃建設充電樁、換電站,而自2014年起,我國政策開始了對加氫站的規劃,這同時意味著我國開始進入燃料電池汽車的研發。
充電樁(栓)技術要求:
1、環境條件要求
①工作環境溫度:-20℃~+50℃;
②相對濕度:5%~95%;
③海拔高度:≤1000m;
④安裝地點:戶外;
⑤抗震能力:地面水平加速度0.3g;
地面垂直加速度0.15g;
設備應能承受同時作用持續三個正弦波,并且安全系數應大于1.67;
2、結構要求
①交流充電樁(栓)殼體應堅固;
②結構上須防止手輕易觸及露電部分;
③交流充電樁(栓)應選用厚度1.0以上鋼組合結構,表面采用浸塑處理,并充分考慮散熱的要求。充電樁(栓)應有良好的防電磁干擾的屏蔽功能;
④充電樁(栓)應有足夠的支撐強度,應提供必要設施,以保證能夠正確起吊、運輸、存放和安裝設備,且應提供地腳螺栓孔;
⑤樁(栓)體底部應固定安裝在高于地面不小于200mm的基座上。基座面積不應大于500mm×500mm;
⑥樁(栓)體外殼應采用抗沖擊力強、防盜性能好、抗老化的材質;
⑦非絕緣材料外殼應可靠接地;
3、電源要求
①輸入電壓:單相220V;
②輸出功率:單相220V/5KW;
③頻率:50Hz±2Hz;
④允許電壓波動范圍為:單相220V±15%;
4、電氣要求
①插頭與插座正確連接確認成功后,帶負載可分合電路方可閉合,實現對插座的供電;
②漏電保護裝置應安裝在供電電纜進線側;
③低壓配電設備及線路的保護應滿足《低壓配電設計規范》(GB/50053)中的相關規定;
④對IT系統配電線路,當第一次接地故障時,應由絕緣監察裝置發出音響或燈光信號,當發生第二次異相接地故障時應由過電流保護電器或漏電電流動作保護器切斷故障電路;
⑤照明配電系統中,照明和插座回路不宜由同一回路供電。插座回路的電源側應設置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其額定動作電流為30mA;
6、安全防護功能
①交流充電樁(栓)應具備急停開關,可通過手動或遠方通信的方式緊急停止充電;
②交流充電樁(栓)應具備輸出側的漏電保護功能;
③交流充電樁(栓)應具備輸出側過流和短路保護功能;
④交流充電樁(栓)應具有阻燃功能;
7、IP防護等級
交流充電樁(栓)應遵守IP54(在室外),并配置必要的防雨、防曬裝置;
8、三防(防潮濕,防霉變,防鹽霧)保護
充電機內印刷線路板、接插件等電路應進行防潮濕、防霉變、防鹽霧處理,其中防鹽霧腐蝕能力滿足GB/T4797.6-1995《電工電子產品自然環境條件塵、沙、鹽霧》中表9的要求,使充電機能在室外潮濕、含鹽霧的環境下正常運行;
9、防銹(防氧化)保護
充電樁(栓)鐵質外殼和暴露在外的鐵質支架、零件應采取雙層防銹措施,非鐵質的金屬外殼也應具有防氧化保護膜或進行防氧化處理;
10、防風保護
安裝在平臺上的充電機以及暴露在外的部件應能承受GB/T4797.5-9《電工電子產品自然環境條件降水和風》中表9規定的不同地區、不同高度處相對風速的侵襲;
11、防盜保護
電樁(栓)外殼門應裝防盜鎖,固定交流充電樁(栓)的螺栓必須在打開外殼門后方能安裝或拆卸;
12、溫升要求
交流充電樁(栓)在額定負載長期連續運行,內部各發熱元器件及各部位溫升應不超過Q/GDW397\2009中表2規定;
13、平均故障間隔時間(MTBF)
MTBF應不小于8760h;
14、安裝垂直傾斜度不超過5%;
15、設備安裝地點不得有爆炸危險介質,周圍介質不含有腐蝕金屬和破壞絕緣的有害氣體及導電介質
山西省充電樁建設補貼政策2022
補貼標準:對具有山西戶籍或持有《居住證》、近兩年內連續繳納社保滿1年以上的個人購買新能源汽車給予10000元/輛財政補貼,用于自用充電設施安裝和充電費用。
對支持自(專)用樁共享改造的物業給予補貼,補貼標準為500元/樁,由充電企業代為申請;給予充電設備補貼政策,充電設施(含解決油車占位的停車設施)按充電設備金額的50%標準給予補貼,直流充電設施千瓦補貼上限600元,交流充電設施千瓦補貼上限300元。
直流充電樁。在中心城區和中心城區以外地區新建直流充電樁分別給予150元/千瓦、2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在市內高速公路服務區新建直流充電樁給予3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在市內新建單樁功率不低于350千瓦的超高壓充電樁,給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交流充電樁(含小功率直流充電樁)。在市內新建交流充電樁及小功率直流充電樁,給予5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
建設充電樁審批流程分為以下幾個步驟:1。首先確認是否符合安裝充電樁的條件。這個是最基本的一個。如果不允許安裝,其他什么都不需要考慮。
一般要求有自己的專用停車位和充足的供電條件。車位最好能接國家電網線。
2.需要物業同意和配合。聯系物業公司確定小區充電樁安裝政策。這方面主要看業主本人和物業的溝通。
3.向小區所在的供電所申請。
4.物業同意了,供電所也同意了,就可以開始安裝施工了。
5.充電樁建設完成后,充電樁公司會上報電力公司,電力公司會到現場驗收。驗收合格后,供電公司將完成電表安裝和電源連接工作,然后就可以自然充電了。
第一步:項目可行性研究和選址。在選擇項目選址之前,需要對充電站的可行性進行研究,包括現有市場需求、投資成本、運營成本等因素。根據研究結果,確定充電站的建設地點,包括市場區域、周邊環境以及交通便利條件等。
第二步:環評報告和用地規劃。根據選址要求,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并撰寫環評報告。在評估合格后,根據充電站建設規模和用地要求,向相關部門申請用地規劃審批。
第三步:勘察與設計。對選址進行勘察,確定場地規模、電力供應和充電設備等要求。根據勘察結果,設計充電站的施工圖紙和設備布置方案。
第四步:建設項目備案。將充電站建設項目備案材料提交到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環保部門、國家能源局等相關部門,經過審批后取得建設項目備案文件。
第五步:投資協議簽訂。根據建設項目備案文件的審批結果,與投資方簽訂投資協議,明確項目投資額、投資比例和投資方的出資方式等要求。
第六步:施工和驗收。根據施工圖紙和設備布置方案,進行充電站的施工。施工完成后,進行施工質量驗收,取得驗收合格證書。
1.建設充電樁是必要的。2.原因是隨著電動汽車的普及,充電樁的需求量也在不斷增加。同時,建設充電樁也是推動新能源汽車發展的重要手段之一。此外,政府也在出臺相關政策來支持充電樁建設。3.針對,可以考慮以下幾點:首先,需要確定建設的地點,可以考慮在公共停車場、商業區、住宅小區等地方建設;其次,需要選擇合適的充電樁類型,包括交流充電樁、直流充電樁等;最后,需要考慮充電樁的運營和維護問題,可以考慮引入第三方運營商來進行管理。
3000-200000元。充電樁其功能類似于加油站里面的加油機,可以固定在地面或墻壁,安裝于公共建筑(公共樓宇、商場、公共停車場等)和居民小區停車場或充電站內,可以根據不同的電壓等級為各種型號的電動汽車充電。
充電樁的輸入端與交流電網直接連接,輸出端都裝有充電插頭用于為電動汽車充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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