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達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達華智能”)3月12日發布公告稱,擬將持有的卡友支付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卡友支付”)股權轉讓給南京銘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南京銘朋”),雙方初步商定,卡友支付100%股權作價人民幣7.38億元。
公告顯示,達華智能目前持有卡友支付30%股權,另外70%股權已與卡友支付原股東簽署股權轉讓協議(“在先股權轉讓”),并報中國人民銀行審批,待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后方可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本次《股權購買協議》涉及的卡友支付股權包含公司已經持有的30%股權和另外尚未變更到達華智能的70%股權。
協議規定,于協議簽署日起的 10 個工作日內,南京銘朋應向公司支付股權轉讓價款的47.15%,即人民幣 3.48 億元。 于交割條件均得到滿足或根據協議被南京銘朋書面豁免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南京銘朋應向公司支付股權轉讓價款的 52.85%,即人民幣 3.90 億元。
據悉,如卡友支付100%股權轉讓順利完成,本次達華智能轉讓卡友支付股權將實現3.75億元的投資收益。
然而過去三年,達華智能的收購之路并不順利,達華智能與卡友支付均收到監管部門的罰單。
去年達華智能曾因收購支付公司信息披漏涉嫌違規被責令改正。達華智能于2017年9月22日發布公告,因關聯交易審議程序及披露違規、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違規問題,公司被廣東證監局采取責令改正措施,同時,對相關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公告顯示,2015年10月,公司董事會審議并通過以3283.2萬元收購王紅雨持有卡友支付有限責任公司9.12%股權的議案,并對外披露了該交易。2015年11月,公司董事會聘任上官步燕為公司副總裁。公司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在擬聘任上官步燕為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后12個月內將其配偶王紅雨認定為公司關聯自然人,將公司收購王紅雨持有股權的交易事項按關聯交易披露并按相應權限履行股東大會審議程序。此外,公司2015年度報告中也未披露該交易屬于關聯交易。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三條、第四十八條等相關規定。
卡友支付2012年獲得牌照以來,多次被人民銀行處罰,僅2017年全年就已經接到了來自人民銀行的四張罰單。
2017年4月27日央行濟南分行營業管理部公布了一張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因“違反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相關規定”,卡友支付服務有限公司山東分公司被合計罰沒471422.86元。
2017年7月27日,卡友支付因違反支付業務規定被央行上海分行限期改正,并處以罰款人民幣6萬元。
2017年8月28日,央行長沙中心支行對卡友支付服務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進行行政處罰,卡友支付服務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因“違反銀行卡收單業務相關規定”被處以罰款人民幣13萬元。
2017年12月7日,卡友支付服務有限公司黑龍江分公司因違反銀行卡收單業務相關制度規定被處以6萬元罰款。
另外,因卡友支付的公司性質,根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及《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于規范支付機構變更事項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規,本次交易尚需中國人民銀行的審批,本次交易事項仍存在一定的審批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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